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医院
乙方:宁德市鑫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ZXFZ[GK]2019019-1的2020年布类洗涤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90199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2020年布类洗涤管理 | 24 | 月 | 国内 | 192414.04 | 4617936.96 | 鑫安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4617936.9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叁拾陆元玖角陆分(¥4617936.9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开始服务,服务期限24个月;
4.2交付地点:宁德市医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宁德市医院布类洗涤服务及相应配套服务。 (1)范围:全院布类(如临床、医技、门诊、后勤、手术室、供应室、ICU、体检中心等);(2)种类:工作衣裤、夹被、床单、枕套、褥套、窗帘、污物袋、床帘、仪器套、毛巾、病衣裤、枕芯、被芯等。服务过程应包括洗涤物品的收集、分检、清点件数、洗涤、消毒、干燥、熨平、简易缝补、折叠、熨烫、整理、存贮、运输、派送至各使用部门整个过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合同开始执行后,每个月按每一品类实际洗涤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的总和进行结算一次,中标人提交完整付款清单和发票并办理付款手续后,采购人最迟在收到发票的10日内予以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期限 贰 年,即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
10、违约责任
详见合同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承包方式: 14.1.1本项目合同期限为贰年,实行“自负盈亏”的承包管理模式。 14.1.2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全过程必需的人工费(含员工的工资、奖金、延时加班费、过节费、节假日补贴、服装费、交通运输费、工伤险、生育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员工的各项待遇)、材料(含洗涤剂等)使用、设备使用(含洗涤设备购置、设备损耗、维保、运输工具等)、运杂、服务、管理、税费、环保设施投入及运行成本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如房屋租赁、燃气费、生产及生活用水、电费、不可预见费用等)等一切费用。 14.1.3甲方每年服务总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捌仟玖佰陆拾捌元肆角八分(¥2308968.48元),每月服务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壹拾肆零肆分(¥192414.04元),此中标价为每月每一品类预估洗涤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的总和。 14.1.4项目服务运行后,可能存在项目外服务内容及本项目内服务内容变动,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提供相应服务,所产生服务费用增减根据双方协定人员结合历史人均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4.1.5乙方必须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由中标单位自行全部承担。不得转包,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14.1.6承包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医院损失10万元。甲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PPP项目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未经医院同意,也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应考虑到停水、停电等外部因素影响生产的可能性,自备供水、发电设备、设施,否则耽误一天罚款二万,按实际天数累计。不是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不能按规定送回甲方洗洁件,乙方应按原价相应折旧*件数赔偿甲方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7认真总结洗涤经验,认真听取甲方的科室意见,及时整改。比如洗涤过程对衣、被服破损严重的问题,应查找具体原因,如禁用腐蚀性强的洗涤剂等。 14.1.8医护工作衣裤、值班室被褥每周换洗2次。(注:污染手术布类不清点,以送达洁净数量为准)。 14.1.9甲方应列出地点作为污、洁衣物的交换点,乙方派驻8名工作人员,甲方派驻专职人员,负责在污衣区与乙方交接污染布类(所有污染布类由甲方安排人员收集到污衣区),交接时间由甲方规定,乙方应在第二天(工作服隔天收送)把之前洗好的布类在洁衣处(被服中心,大小手术室,供应室)点交给甲方,甲乙双方各指定代表清点交接,填写衣物清洗单以备校查。 14.2付款方式: 服务费实行一月一结算,参考每月每一品类预估洗涤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的总和,年服务费总价2308968.48元,,每月洗涤服务费结算时按每一品类实际洗涤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的总和进行结算。双方确认当月应付款金额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清当期合同款(次月)。 14.3服务质量的考核 14.3.1满意度考核:总务科每月对布类洗涤、收送服务质量进行问卷调查,各病区医护人员及患者对布类洗涤、收送服务质量的综合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如满意度低于90%,低一个点扣当月服务费1%,连续三个月满意度低于9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14.3.2抽查:不定期派出人员对送达的洗净布类进行开包抽检,发现洗涤产品质量、数量、种类等不符服务要求的,根据情况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 14.3.3投诉: 14.3.3.1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保证质量完成医院交给的洗涤和配送任务,接到科室投诉,影响科室被服供应,造成科室不够用或无法用的; 14.3.3.2因乙方的缘故导致衣物布类洗涤质量达不到正常卫生标准,而影响医院各科室被服使用和供应的,经甲方有关部门查实后,明确为乙方责任的; 14.3.3.3因病号服、医护人员工作服、手术服、手术衣、裤等被服的钮扣、裤带、衣带、修补不及时,致使以上人员不能正常使用的; 14.3.3.4各科室因床单、被套、枕套以及部分衣服破洞修补不及时或缝补的技术粗劣,影响到患者使用或有损医院声誉的; 14.3.3.5送洗的衣服、被单等因乙方的折叠、整烫平整度差或未完全烘干,影响到医护人员仪表仪容的; 14.3.3.6乙方派出人员因服务态度差,被服的收送人员对医护人员的被服需求经常推诿、不作为、导致和医院各科室医、护、患人员发生争吵等; 以上各种投诉情况经书面确认属实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200-1000元人民币/次有效投诉计算。以上所有项目的罚款累计在当月服务费用中一并扣除,如由此引发了医疗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3.4财产损坏赔偿: 14.3.4.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布类破损、污染严重或免费返工后仍不达标而不能使用,甚至丢失的,乙方应按甲方视该布类损耗情况予以赔偿。 14.3.4.2因乙方的工作人员点数不严谨,时有漏数,收发数量不正确,导致遗失被服现象的,乙方应按甲方视该布类损耗情况按原价*件数予以赔偿。 14.4服务操作规范及质量要求: 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执行。 14.5双方权利义务: 14.5.1甲方权利义务 14.5.1.1提供污、洁布类交接工作点、停车点,保障收送车辆通畅。 14.5.1.2审定乙方制定的项目服务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14.5.1.3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14.5.1.4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4.5.1.5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14.5.1.6其他: 14.5.2乙方权利义务: 14.5.2.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医院衣物布类洗涤服务,配备芯片扫描系统,至少为甲方病衣、病裤、床单、被套、枕套等五件套免费安装芯片,统一扫描,规范管理; 14.5.2.2向甲方收取项目服务费; 14.5.2.3定期向甲方反馈服务实施情况; 14.5.2.4如遇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因素,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基本消除或恢复供水、供电后立即投入生产供应; 14.5.2.5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14.5.2.6其他: 14.6违约: 14.6.1凡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 14.6.1.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或服务范围及内容提供服务的; 14.6.1.2乙方有转包行为的; 14.6.1.3乙方提供的服务造成投诉,经核实属于乙方人员责任的; 14.6.1.4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 14.6.1.5发现乙方存在将本项目范围内衣物、物品与其承揽的其他项目的衣物、物品混洗的; 14.6.1.6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和失误,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14.6.2属于下列情况的,视为甲方违约: 14.6.2.1乙方在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时,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的(遇法定节假日、周末或有关负责人出差不能审核签字的,应顺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14.6.2.2甲方要求承包商无偿提供本项目约定范围之外的服务或在进行服务质量检查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14.6.2.3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且甲方未在乙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解决的; 14.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 14.6.3违约责任: 14.6.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布类破损,污染严重或免费返工后仍不达标而不能使用,甚至丢失的,乙方应按甲方视该布类损耗情况予以赔偿。 14.6.3.2乙方在布类洗涤服务过程中供应不及时或供应未经缝补不能使用的布类,并导致影响和延误甲方正常医疗工作的开展,每次扣减当月服务费200-1000元;如由此而引发了医疗纠纷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6.3.3 遇有关部门检查,乙方所提供的布类洗涤服务不规范,洗涤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影响到各科室评比考核不合格,检查不过关,除有关部门处罚外,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整改,并对此再处罚200-1000元。如由此引发了医疗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6.3.4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视情节,可以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4.6.3.5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时,每延付一天应向对方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4.6.3.6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以履行合同任何一项实质性条款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按要求履约,违约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立即答复并及时纠正,同时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违约方不能整改到位,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4.6.3.7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作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5%计;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追加赔偿。 14.6.3.8甲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4.6.3.9受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某些条款,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办法,以确保甲方正常医疗工作所必须的布类;或者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本合同自行终止,不追究任何一方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4.1其它: 15.4.1.1任何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均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5.4.1.2合同终止后,新的乙方接管本项目之前,甲方若有要求,原乙方应当按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原合同标准继续支付费用。 15.4.2附则: 15.4.2.1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的服务能够得到甲方的认可,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5.4.2.2甲、乙双方各指定一专职人员,相互沟通信息、结算营业款、解决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5.4.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磋商解决。 15.4.2.4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3 (2020年布类洗涤管理中标洗涤单价 ) 序号 布类名称 中标单价 序号 布类名称 中标单价 1 床单 2.69 2 被套 3.59 3 枕套 0.8 4 病衣 1.83 5 病裤 1.75 6 值班枕套 0.8 7 值班被套 3.6 8 值班床单 2.7 9 工作服 3.3 10 工作裤 1.95 11 工帽 1.02 12 枕芯 5 13 洗手衣 1.7 14 洗手裤 1 15 手术衣 3.4 16 大包布(双层 190cm*150cm 150cm*150cm) 1.38 17 中包布(双层 130cm*130cm) 1.3 18 小包布(双层 110cm*110cm) 1 19 人流洞巾(单层110cm*250cm) 2 20 手巾(双层 90cm*70cm) 0.79 21 横单(双层 150cm*70cm) 1.8 22 大单(单层一个330cm*150cm) 3.86 23 大开叉( 单层 330cm*250cm) 3.87 24 洞巾(双层 一个或两个孔 90cm*90cm ) 1 25 窗帘 10 26 大毛巾 1.2 27 小毛巾 0.8 28 开叉裤 1.8 29 探视服 2.8 30 隔离衣 3.8 31 脚套 1.2 32 小夹被 2 33 器械套 3.6 34 仪器罩 3.6 35 床罩 2.7 36 毛毯 11 37 被芯 10 注:每月洗涤服务费结算时按每一品类实际洗涤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的总和进行结算。 。
甲方: | 宁德市医院 | 乙方: | 宁德市鑫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 住所: | 福安市城南程家垅工业区18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瑞安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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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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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3-2292179 |
联系方法: | 1386038773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宁德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60208840010001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