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 项目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810701100059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7810701100059001

 

致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邵武市国有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7810701100059001),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0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下同):16分

投标报价:74分

其他评分因素:/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

标准(满分10分)

信用

(满分10分)

投标人信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0.1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根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

法定媒介为准)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如有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信用评价总得分计取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为准)。投标人参与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的福建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度中标已达 2次及以上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栏注明“年度中标 2 次及以上”(以下简称“已中2 次投标人”),未在备注栏注明的视同弄虚作假。已中2 次投标人应按以下方法对其信用得分进行修正:

(一)如该次投标存在已中 2 次投标人以外的其

他投标人(以下简称“未达 2 次投标人”),已中 2 次投标人的信用得分分别按照特定未达 2 次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修正。特定未达 2 次投标人是指总分不高于且最接近该已中 2 次投标人的(总分是指综合评估分值构成 100 分中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当满足特定未达 2 次投标人存在 2 家及以上总分相同的,按信用得分最低的修正。当所有特定未达 2 次投标人信用得分均高于已中 2 次投标人,已中 2 次投标人信用得分不作调整。

(三)如该次投标不存在未达 2 次投标人,则所

有已中 2 次投标人信用得分不作调整。

年度中标 2 次及以上,是指日历年内,投标人参

与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的福建省水利工程项目投标,使用未经修正的信用分中标(不含上条第(二)、(三)点规定情形),投标人作为项目中标结果的中标人名称事项已在省政府指定的信息网络上公示 2 次及以上。当出现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上一年度,中标结果公示在本年度的跨年度情况,其中标次数计入招标公告发布日所在日历年。中标结果改变的,视为未中标。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信息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为 0。】

 

现修改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90分)

商务部分:0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下同):16分

投标报价:74分

其他评分因素:/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

标准(满分0分)

信用

(满分0分)

暂停信用得分对所有施工企业的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全部按 0 分计算。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答疑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与补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邵武市合林国有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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