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委托移动电视拍摄制作播出经侦类防范宣传节目《智慧经侦》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0/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20-0087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蜀隽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队委托移动电视拍摄制作播出经侦类防范宣传节目《智慧经侦》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总队委托移动电视拍摄制作播出经侦类防范宣传节目《智慧经侦》

项目编号:SQ20-0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蜀隽、舒承杰

项目联系电话:55231986*8023、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中山北一路8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22029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蜀隽、舒承杰55231986*8023、8006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智慧经侦》节目是全国首档经侦类常态化防范宣传节目。节目由经侦民警自行策划、主持、出演;由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拍摄、制作、播出。每期节目时长3分钟,以每月平均两集的频率持续更新,每天在全市公交、地铁、楼宇的移动终端中滚动播放12次,有效覆盖经侦目标受众。《智慧经侦》节目因其“以案说法”、“专家解析”、“以案说防范”的形式,使得经侦防范宣传变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在强化投资人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展示上海公安经侦部门良好形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扎实、稳步、有效推动经侦公共关系建设,自2016年起,经侦总队同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合作拍摄制作经侦类常态化防范宣传节目《智慧经侦》。

《智慧经侦》节目是全国首档经侦类常态化防范宣传节目。节目由经侦民警自行策划、主持、出演;由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拍摄、制作、播出。每期节目时长3分钟,以每月平均两集的频率持续更新,每天在全市公交、地铁、楼宇的移动终端中滚动播放12次,有效覆盖经侦目标受众。《智慧经侦》节目因其“以案说法”、“专家解析”、“以案说防范”的形式,使得经侦防范宣传变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在强化投资人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展示上海公安经侦部门良好形象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是国家广电局首批下发资质的户外电视媒体,也是本市唯一一家终端覆盖本市公交、地铁、楼宇的官方户外电视媒体平台,且日均受众达到1800万人次,能充分发挥宣传作用。

综上所述,考虑到服务的专业性、延续性,以及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作为官方户外电视媒体平台的唯一性,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推荐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世纪大道1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起止时间:2020-03-04至2020-03-1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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