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300-10999
预算金额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2-82577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晓龙13604227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10999
项目名称: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备份文件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快递最外包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邮寄的投标文件等未能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至开标地点,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编:?114000。?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下载: https://meeting.tencent.com/activities/index.html?fromSource=sem1_gwzcw.(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8、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三网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26号
联系方式:0412-8257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0412-8801558
邮箱地址:lnghgc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0163010305250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博阳
电  话:0412-88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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