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2服务地点: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储配分公司于洪门站
2.3服务期: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超声波流量计准备工作完成后 10日内到现场,并在拆卸之日起 120日内完成超声波流量计维护与检定工作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2.4招标范围: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要求且能够出具国家管网集团认可的超声波流量计检定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方式:
(1)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材料电子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syzbsc@163.com邮箱。发送邮件时,一定要写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接受!
(2)采购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购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0614SY241007,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syzbsc@163.com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杨鹏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本招标项目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2.2服务地点: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储配分公司于洪门站
2.3服务期: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超声波流量计准备工作完成后 10日内到现场,并在拆卸之日起 120日内完成超声波流量计维护与检定工作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2.4招标范围:于洪门站流量计维护检定技术服务,详见发包人要求。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要求且能够出具国家管网集团认可的超声波流量计检定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方式:
(1)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材料电子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syzbsc@163.com邮箱。发送邮件时,一定要写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接受!
(2)采购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购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0614SY241007,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syzbsc@163.com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成功后将统一开具发票。后续事宜请使用电话或者邮件方式进行沟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杨鹏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银玥、刘全盛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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