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一、项目编号:ZJZC-222369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帮扶和重点排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200000(元)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宁波市海曙区益民街48弄58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帮扶和重点排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 宁波市正面清单及培育企业现场帮扶和重点排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 (一)梳理帮扶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对名录内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和安全风险排查。 (二)组建专业化第三方环保帮扶及排查队伍,组织现场帮扶活动和安全风险排查等。 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一)供应商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现场服务;(二)供应商的廉政承诺及队伍组建;(三)供应商不得推荐介绍特定的环保服务企业;(四)强化服务及项目验收;详细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视实际情况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可适当延长。 | 1、帮扶及排查人员采用属地派驻方式,要求投标人派驻10名工作人员与宁波市生态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合并办公,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情况定期向支队报告,帮扶队伍配备专车5辆。 2、工作人员将现场检查内容及问题形成检查小结,反馈至相关企业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小结内容包括文字总结、现场拍摄照片或影像资料等内容。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趁义,楼晓迪,刘勇,王沙毅,陈默(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49.0 | 64.0 | 64.0 | 52.0 | 51.0 | 56.0 | 10.0 | 66.0 |
1 | 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82.0 | 86.0 | 82.0 | 87.0 | 77.5 | 82.9 | 5.0 | 87.9 |
1 | 台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 47.0 | 62.0 | 57.0 | 55.0 | 47.5 | 53.7 | 4.89 | 58.59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6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5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92973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13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云海、徐炅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