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欧文新139886126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峰15208867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鑫亚)ZB-NJ2024104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提供条件最优、履行合同能力最强的供应商(中选人), 完成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提供 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供应商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 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 可的证明文件)。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 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 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 2604 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 室 七、其他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鑫亚)ZB-NJ20241043 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筹建工作已经就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怒江管护局委托,就“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采购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提供条件最优、履行合同能力最强的供应商(中选人) 完成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自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委托事项完成止。 4、预算最高限价:35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 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提供 2022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供应商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 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 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 可的证明文件)。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 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 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 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供应商报名: 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委托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或被 授权人身份证到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 2604 室报名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原件的复印件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公章一份留档)。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止,逾期送达或未能送 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时间:2024 年10月28日上午09时00分; 3.磋商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室; 六、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 信息,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地 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办同心北路3号 联系人:欧文新 电 话:139886126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街道东岸国际3栋2604 联系人: 赵峰 电 话: 15208867966 电子邮件: lijian@ynxygcglyxgs.wecom.work 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物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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