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斌0746-23249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春红0746-812377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3-10-31 16: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江发改审[2023]205号文立项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乡、沱江镇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全长10.815Km,主要是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处置,路基拓宽,然后再进行沥青砼加铺,沥青砼路面厚5+4cm,路面宽度6.5米;总投资约2078.86万元。

项目招标范围:江华瑶族自治县界牌至桥头铺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的施工,主要内容为: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处置,路基拓宽,然后再进行沥青砼加铺,沥青砼路面厚5+4cm,路面宽度6.5,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保修期5年);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路面工程

公路工程

/

K0+000-K10+815

10.815

主要工程数量有: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处置,路基拓宽,然后再进行沥青砼加铺,沥青砼路面厚5+4cm,路面宽度6.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上述名录或管理系统中相应的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岗项目。

3.4 投标人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一个长度13Km及以上的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养护工程不予认可)(施工内容同时含路基、沥青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122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它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5.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8.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8.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24939。

10.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人: 唐斌  

  话:18874636239(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商贸街1号路

联系人:李春红(项目负责人)、李雪兰(专职人员)、 李春江(专职人员)

 话:0746-8123779、13974658749(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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