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编号:NXSY-2019-002
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永宁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开招标,已于2019-05-16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佳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47172.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449053.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大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4449620.00 |
二、开标记录:
第一个信封:
编 |
投标人 |
工期(天)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50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耿卫荣 |
陈英 |
2 |
宁夏大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50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王江蛟 |
蔺凤山 |
3 |
宁夏佳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王川东 |
唐德才 |
第二个信封:
编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增值税税率为 |
1 |
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449053.00 |
9% |
2 |
宁夏大洋公路工程有限公 |
4449620.00 |
9% |
3 |
宁夏佳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47172.00 |
9% |
三、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第一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理由
无
2、第二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无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编 |
单位名称 |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
主要 人员 (30分) |
技术 能力 (20分) |
履约 信用 (20分) |
信用 等级 (1分) |
总计 |
排序 |
1 |
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1.2 |
13 |
0 |
20 |
0 |
54.2 |
3 |
2 |
宁夏大洋公路工程有限公 |
21.8 |
13 |
0 |
20 |
0 |
54.8 |
2 |
3 |
宁夏佳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6 |
23 |
0 |
20 |
0 |
65.6 |
1 |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排名 |
姓名 |
本工程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相关证书编号 |
|
注册建造师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王川东 |
项目经理 |
1、石嘴山生态经济区公路(二期)工程 |
宁264101204303 |
宁建安B(2018)0002939 |
唐德才 |
项目总工 |
1、永宁县古光村至李庒村公路改建工程 |
/ |
宁建安B(2013)000030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耿卫荣 |
项目经理 |
中宁县舟塔乡潘营至田滩公路、舟塔乡靳崖村公路工程 |
宁264151603368 |
宁建安B(2018)0000812 |
陈 英 |
项目总工 |
中宁县舟塔乡潘营至田滩公路、舟塔乡靳崖村公路工程 |
/ |
宁建安B(2018)000069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王江蛟 |
项目经理 |
1、2017年彭阳县第二批农村公路二标段(阳洼沟至大庙梁公路工程施工) |
宁264121400448 |
宁建安B(2017)0000350 |
蔺凤山 |
项目总工 |
1、2017年彭阳县第二批农村公路二标段(阳洼沟至大庙梁公路工程施工 |
/ |
宁建安B(2018)0000896 |
六、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排 名 |
单位名称 |
业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佳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 永宁县金玉路改建工程 2、 永宁县古光村至李庄村公路改建工程 3、惠农区石礼路至滨河大道连接线工程第六合同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常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程有限公司 |
1、中宁县长大路改建工程 2、中宁县舟塔乡潘营至田滩公路、舟塔乡靳崖村公路工程 3、西吉县2017年脱贫销号村第二批道路工程施工二十三标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大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1、 2017年彭阳县第二批农村公路二标段(阳洼沟至大庙梁公路工程施工) 2、2018年贺兰县农村公路工程(一标段:银胜公路) 3、贺兰县安兴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 |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或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我方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八、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九、公示期: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5月20日
招 标 人: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姜耀新
联系电话:0951-8023768
代理机构: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楠
电话: 1739519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