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gc-2021-0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邢先生137817250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2021-04-26 15:5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7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临颍县居源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二 〇 二 一 年 三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6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7

三、授权委托书........................................................ 68

四、投标保证金........................................................ 69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0

六、分项报价表........................................................ 71

七、资格审查资料.................................................... 72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8

九、技术支持资料.................................................... 79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0

十一、其他材料........................................................ 8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临颍县居源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 LYGC-2021-020

2.3建设地点:临颍县境内

2.4投资额:约330万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程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电梯 17 台,每台额定速度 1.5 m/s,载重 1000kg/800KG,11 层站。

2.7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9保修期:12个月

2.10招标范围:电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2)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 A 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3)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1)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 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3)为经销商的,应出具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4 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且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5 项目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1 或 T2 均可)。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两种情况项目经理具备其中一种即可)。

3.6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 www.xyhn.gov.cn )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起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 00时 00分至2021年4月2日00时 00 分。投标人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会员并报名该项目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方法:

4.2.1本项目只接受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2.2潜在投标人报名必须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lyxggzyjyzx.com/)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3会员注册时,需提供潜在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后,自行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xggzyjyzx.com/)下载采购/招标文件,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投标人注册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评标时不再验证相关证件原件,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材料扫描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对其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颍县居源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781725088

代理机构: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5楼505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395-2156766 13343675199

监督单位: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5-866279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临颍县居源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137817250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工商联大厦5楼505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0395-2156766 13343675199

1.1.4

项目名称

临颍县和谐公租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漯河市临颍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电梯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1.3.2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1.3.4

保修期

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2)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 A 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3)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A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1)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乘客电梯 B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3)为经销商的,应出具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3.4 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报名,且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5 项目安装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1 或 T2 均可)。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上两种情况项目经理具备其中一种即可)。

3.6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 www.xyhn.gov.cn ) 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得分包、转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 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等相关信息请从系统中获取,可参考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栏目下的《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来进行保证金的相关操作,或直接访问http://www.lyxggzyjyzx.com/dczsc/17003.jhtml。

3、缴纳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4月14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账户。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提供退款通知函,系统方可进行退款。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保持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与银行付款回单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未按要求绑定,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及时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将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可采取投标保函形式

投标人办理投标保函的应在2021年4月14日17:00前办理完毕,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函的格式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05】74号文件规定,担保的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投标人必须将此保函证明书的复印件附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投标保函由担保公司负责办理。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由出具保函的担保公司承担保函赔付责任。

特别提醒:投标人所选择的担保公司必须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标书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程序。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将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地点

5.2

开标程序

(1)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2)开始开标;(3)解密标书;(4)展示开标一览表;(5)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

投标人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8.2

招标控制价

大写:叁佰叁拾万元整

小写:3300000.00元

8.3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8.4

付款周期

施工合同内另行约定

8.5

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取,由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7日内支付,逾期不予支付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8.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在评标时,若出现招标文件无明确说明和处理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处理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对处理方案有争议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确定。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利息。

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因不可抗力的除外)。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使用CA解密标书。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2)开始开标;

(3)解密标书;

(5)展示开标一览表;

(6)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

投标人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10.2投标报价优惠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付款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招标代理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用查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备注:因实行不见面开标,上述资料不再要求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2.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保修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技术部分: 55

商务部分: 30

综合部分: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2.2.4(1)技术部分(55分)

技术和服务要求(16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

电梯增加功能(4分)

1、所投品牌投标梯型系列电梯增配杀菌功能及去除PM2.5功能,采用原厂原品牌且与投标品牌一致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2、所投品牌投标梯型系列电梯增配电梯黑匣子功能及电梯智能物联网监控平台功能,采用原厂原品牌且与投标品牌一致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光幕(3分)

所投品牌投标梯型系列电梯光幕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与投标品牌一致的且光束≥170束,提供光幕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曳引机(3分)

乘客电梯曳引机电动机结构型式采用永磁同步内转子技术、制动器结构型式采用盘式制动型式且数量为两组,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与投标品牌一致。以上均满足且提供曳引机、制动器型式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控制柜(3分)

产品控制系统采用一体机,且控制柜及控制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与投标品牌一致。提供控制系统及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门机系统(3分)

乘客电梯门机、厅门门锁及轿门门锁均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与投标品牌一致。提供门机、厅门门锁及轿门门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安全部件(3分)

乘客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均采用原厂原品牌产品与投标品牌一致。提供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试验)报告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

乘客电梯技术实力(3分)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乘客电梯生产资质速度达到12m/s及以上,得3分,达到10m/s得2分,达到8m/s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产品节能及稳定性1(3分)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拥有电梯制动系统防粘联方法及装置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由政府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节能及稳定性2(3分)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拥有电梯的智能防火方法及其系统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由政府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产品节能及稳定性3(3分)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拥有电梯曳引机的减震缓冲装置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由政府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4分)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和电梯操作证,且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其缴纳5年及以上年限的社保证明)。得2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和电梯操作证,且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其缴纳10年及以上年限的社保证明)。得2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4分)

1、投标人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为业主提供24小时紧急维修服务的,并有具体得当措施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人员技术经验等方面在1-2分之间进行评分。

2、售后服务机构: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直属分公司或经授权的有安装维修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B级及以上维修保养资质及经当地质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的得2分。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2.4(2)

商务部分

(30分)

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5分。下浮超过10%(不含10%)的报价不得分。(满分30分)

注:不足1%四舍五入取整进行计算。扣完为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标准

2.2.4(3)综合部分(15分)

产品保险(3分)

投标电梯品牌投保国内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安装及维保第三责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提供得3分,缺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开标时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电梯制造商企业实验室(3分)

电梯制造商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产品质量奖(3分)

所投品牌制造商获得市级及以上质量奖项的得3分,县级奖项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开标时提供(1)铜牌;(2)网站公示截图,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评分依据。)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能效等级认证证书(3分)

投标产品获得国际认证的VDI4707能耗等级A级,且同时获得ISO25475能耗等级A级及以上节能认证的得3分,B级节能认证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的证书为准)

备注:

1.投标人综合得分等于以上3项内容汇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得分进行汇总,计算过程中评委个人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最终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各评标评委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

2.投标文件中均应附对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3.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文件,提供虚假文件者,按废标处理,没

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市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总承包服务费: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项目名称)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所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公司名称) 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期为 年;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由于设计、地勘单位失误、发包人使用不当、不可抗力、第三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竣工决算总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质保期内不出现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承包人自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修复后,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28天内一次性返还保修金。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8-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8-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编号、

名称

载重量

速度

层/站/门

台数

选项

井道

(宽深)

轿厢(宽深)

提升高度

15#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3

层层不锈钢大

门套

2000*2000

1400*1350

29.8米

19#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2000

1400*1350

29.8米

20#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2000

1400*1350

29.8米

17#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2000

1400*1350

29.8米

21#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2000

1400*1350

29.8米

16#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1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1900

1400*1350

29.8米

22#有机房乘客电梯

800KG

1.5m/s

11/11/11

1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000*1900

1400*1350

29.8米

23#有机房乘客电梯

10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200*2250

1600*1400

32.3米

公寓楼有机房乘客电梯

1000KG

1.5m/s

11/11/11

2

层层不锈钢大门套

2100*2160

1600*1400

32.3米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______ 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 ,级别 ,证书编号为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工程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规定。

(3)本投标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我方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二)投 标 函 附 录

工程名称

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级别

证书编号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RMB:

投标工期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保修期限

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果有)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收据的复印件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附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六、分项报价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2、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

注:总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税金、人员等等所有费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

标设备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备注:后附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为近三年以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

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

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

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材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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