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公告
金额
1123.9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3.9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文泽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建国0872-47522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7 16: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总投资1123.9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5-17 16:38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0872-452124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剑川县象图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李文泽
办公电话: 0872-4742000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段建国
办公电话: 0872-4752258 移动电话: 139872109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300357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沽泥盆村自然能提水项目(EPC模式)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6-07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23.9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详见公告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3家;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三证合一的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③设备供应商资质:具有生产专业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工程、待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或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 ③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若非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具有一个近3年(2020年5月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企业业绩要求为:施工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5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单位提供近3年(2020年5月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至少1项(总投资额或总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其他已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有明确的竣工时间,如无法判断竣工时间,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其他: 详见公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0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5-17 16:57:29
2招标公告审核表.pdf2023-05-17 17:01: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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