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武县水东镇2024年水东村和深渡村农村以工代赈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发改投资[2024]24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武县水东镇2024年水东村和深渡村农村以工代赈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临武县水东镇2024年水东村和深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合同公告

发包人(全称): 临武县水东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春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武县水东镇2024年水东村和深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武县水东镇2024年水东村和深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2.工程地点:水东镇水东村和深渡村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湘发改投资[2024]246号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

5.工程内容:新建卫生公厕二座(水东村和深渡村各一座);垃圾分类亭四座(水东村二座,深渡村二座);乡村道路硬化10500平方米;农户庭院修缮改造6000平方米;排水沟2450米;污水管网1950米。

6.工程承包范围:按照施工图施工。如甲方在施工期间需增加或更改施工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证或确认的竣工图为准。

二、合同工期

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设计图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玖万零伍佰零捌元壹角整(¥3690508.10元);其中:

(1)工程造价:叁佰伍拾壹万叁仟零柒拾陆元柒角捌分整(¥3513076.7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21929.50元)

(2)不可预见费: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肆佰参拾壹元参角贰分整(¥177431.32元);

五、付款方式

(一)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经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二)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送审核中心组织审核。经审计或财政结算审核后,按确定审核定案金额97%支付,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项目无质量缺陷,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十五天内一次性无息拨付。

六、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黄勉斌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通用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图纸;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科学管理、安全施工,严格执行施工中各项安全规定,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5.工程质保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相关工程质保期限质保。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492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临武县水东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自2024年9月2日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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