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31240.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024048(FW)
1.招标条件
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5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6024.34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40.70万元,建安费约19992.61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投融资咨询、运营及绩效、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2.2.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贯穿项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包括项目前期的所有手续;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比选、设备选型;设计规划与计划管理、 设计优化管理、设计功能调研、方案与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审核、组织专项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管理;做好报批报建、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BIM 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2.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市政、机电、人防、内装修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
2.2.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制定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工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
2.2.4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招标代理及设备采购,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管理、合同条款策划及本工程尚未完成的其他第三方咨询、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2.2.5工程设计: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及深化(投资估算)、初步设计,以及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和图纸等。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消防、防雷工程、绿色节能等专业。
2.2.6投融资咨询:出具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业主进行银行融资及放款等事宜。
2.2.7运营及绩效:根据项目运营协议,协助建设单位设定运营绩效目标,并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运营方案审核、运营收支测算等工作,出具相关专项运营咨询报告;参与项目试运行相关工作;结合项目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情况,出具项目总结报告并提出运营合理化建议。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新昌县如城片区。
2.4服务期限
2.1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投融资咨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2运营及绩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
2.5服务目标
2.5.1项目质量目标: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及招标内容要求的规范性咨询服务,并确保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5.2咨询服务目标:在满足委托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竣工结算额建安费控制在初步设计的建安费范围内且竣工决算金额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项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业绩服务内容中必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融资咨询、运营及绩效以上七项服务内容其中三项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得缺少任意一项。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型的,视为业绩条件不合格。(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1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承担监理工作,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b.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 料;
d.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除招标文件所明确的)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e.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f.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行为和较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一旦发现,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且无在建或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或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或在监工程 。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或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或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或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或在监工程 。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或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
③监理负责人要求(即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④造价负责人要求: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 (土建专业) 执业资格。
⑤工程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
⑥上述拟派人员均不得兼任。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30;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不能现场观摩。投标人可通过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6.4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6.173:91/BidOpeningHall,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 CA 锁或“浙江 CA 互认”APP 扫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开标时如有疑问,请拨打 0575-86125372咨询。
6.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议期间须及时关注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9.联系电话
招标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29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694)] 。
附件下载:
[A3306240740000322001001]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XCZF
1.招标条件
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的 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昌如城数创园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45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6024.34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1240.70万元,建安费约19992.61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投融资咨询、运营及绩效、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2.2.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周期贯穿项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包括项目前期的所有手续;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方案比选、设备选型;设计规划与计划管理、 设计优化管理、设计功能调研、方案与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审核、组织专项设计审查、设计变更管理;做好报批报建、技术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合同管理、BIM 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2.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市政、机电、人防、内装修等)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
2.2.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制定造价控制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工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
2.2.4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立项至竣工全过程的工程招标代理及设备采购,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管理、合同条款策划及本工程尚未完成的其他第三方咨询、施工、设备等内容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包括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与招标有关的事项。
2.2.5工程设计: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及深化(投资估算)、初步设计,以及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其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和图纸等。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总图、消防、防雷工程、绿色节能等专业。
2.2.6投融资咨询:出具融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业主进行银行融资及放款等事宜。
2.2.7运营及绩效:根据项目运营协议,协助建设单位设定运营绩效目标,并对运营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运营方案审核、运营收支测算等工作,出具相关专项运营咨询报告;参与项目试运行相关工作;结合项目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情况,出具项目总结报告并提出运营合理化建议。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新昌县如城片区。
2.4服务期限
2.1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投融资咨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2运营及绩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
2.5服务目标
2.5.1项目质量目标: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及招标内容要求的规范性咨询服务,并确保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5.2咨询服务目标:在满足委托人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竣工结算额建安费控制在初步设计的建安费范围内且竣工决算金额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4)项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业绩服务内容中必须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投融资咨询、运营及绩效以上七项服务内容其中三项的公共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不得缺少任意一项。如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规模、类型的,视为业绩条件不合格。(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1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承担监理工作,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b.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 料;
d.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各方成员签字、盖章,其余相关内容(除招标文件所明确的)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e.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f.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行为和较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一旦发现,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为浙江省省外企业的,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且无在建或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或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或在监工程 。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或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或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或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或在监工程 。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或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
③监理负责人要求(即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监工程。【在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资料,未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的规定执行】
④造价负责人要求: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 (土建专业) 执业资格。
⑤工程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
⑥上述拟派人员均不得兼任。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91.226.173:91/TPBidder”,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 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2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传输。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30;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招标,投标人须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观摩地点:因疫情原因,投标人不能现场观摩。投标人可通过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观看开标过程。
6.4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0.191.226.173:91/BidOpeningHall,请各投标单位使用 IE11 浏览器访问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 CA 锁或“浙江 CA 互认”APP 扫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开标时如有疑问,请拨打 0575-86125372咨询。
6.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议期间须及时关注新昌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jxc.gov.cn/col/col1634736/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9.联系电话
招标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人: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29日
投标(竞包)保证金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0765118800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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