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管网部分)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管网部分)设 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
2、工程地点:污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排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工程,小区、城中村等雨污分流改造及提质增效工程、周边镇村污水收集工程等项目。
3、施工范围:(1)污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工程拟对中心城区宁川路(东湖路-富春路-中途提升泵站)、闽东路(鹤峰路-宁川路-塔山路)、太尉溪污水主管、天湖路(两办宿舍-宁川路)、富春路(蕉城路-宁川路)、塔山路(闽东路-金川路)、鹤峰路(南祭路-闽东西路)、鹤峰路(建新路-暑前路)、蕉城北路(南环路-环城路)等进行污水主干管改造完善,合计新建管网部分污水管约33101米(DN300-800污水管15004米、DN1000-DN1200污水管18097米),新建东区污水厂厂外管道3661米,同时将富春路提升泵站的规模扩容至8万m3/d;(2)排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工程拟对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片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片区(含东兰组团和金涵片区)进行排水管网错混接排查及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共计排查约40000米,清淤检测长度约25930米,根据清淤、疏通及检测,对管网基础数据采集、整理长度约18280米,对病害排水管网进行修复约5000米,对区内存在错混接的管道进行改造约3000米,新建DN300污水管2900米,对存在覆盖的325座检查井井盖进行提升,对小区内部160座化粪池进行清淤疏通;(3)小区、城中村等雨污分流改造及提质增效工程拟对城中村、自建房小区的密集的后坑溪、牛鼻垅溪等周边区域及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片区中天湖路以北的北港区域的小区、城中村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本期工程共涉及36个排水单元;(4)周边镇村污水收集工程及水质检测拟对东区污水处理厂片区(含东兰组团和金涵片区)及北部新城片区周边20个村庄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采购内容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三、被保险人
宁德市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管网部分)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施工相关从业人员,包括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包参建单位和/或代建单位和/或任何直接/间接承包商和/或任何指定分包商和/或任何分包商和/或一切顾问和/或供应商和/或融资银行为贷款人和/或其他享有权益人,以各自利益为限,包括但不限于: 业主、承包商、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顾问、供货商、贷款银行等
四、保险方案
保险方案
一、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一) 物质损失部分
1、保险金额:RMB 608109343 元(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施工
承包费确定)
(1)保险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分项的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临
时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施救费用、清理费用、专业费用等费用。
(3)在保险期限终止前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
用或使用或接收(但尚未运营的)部分。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地震、海啸:保险金额(物质损失部分)的 80%
(2)其它:保险金额(物质损失部分)的 100%
(二)第三者责任
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0 万元(其中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RMB100 万,
每人每次事故 RMB 80 万元,)
2、累计赔偿限额: RMB5000 万元
二、每次事故限额
(一)适用物质损失部分:
1、地震、海啸:RMB 10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20%,以高者为准;
2、暴雨、洪水、台风、泥石流、滑坡、暴风、地面下陷下沉:
每次事故的免赔额为 RMB2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5%,以高者为准;
3、其他事故导致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 RMB1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0%,
以高者为准。
(二)适用第三者责任部分:
1、第三者财产损失:RMB 10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以高者为准;
2、人身伤亡:无免赔。
五、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确定,保险期间为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4日。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3月5日。采购人将于2023年03月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3月7日16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jtgc.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25号荣宏新佳坡商贸城f栋
联 系 人:魏谢梅
联系电话:13860374003
十、监督单位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综合办
电话:18757129019
注:报名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保险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开户行、纳税人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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