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围墙及堆场硬化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11.92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工198511333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书丹1865125380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7-02-335373-0101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连工信备(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围墙及堆场硬化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2.1.3最高投标限价:33119260.78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围墙工程中标后30日历天完成,堆场硬化工程中标后45日历天完成。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围墙及堆场硬化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围墙工程、堆场硬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原则是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总价从低到高排序,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98511333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8-81163376 1835213088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连工信备(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围墙及堆场硬化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2.1.3最高投标限价:33119260.78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围墙工程中标后30日历天完成,堆场硬化工程中标后45日历天完成。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围墙及堆场硬化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围墙工程、堆场硬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2月-2024年07月。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原则是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总价从低到高排序,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051885861319、4009980000 |
朱家旺 | ||
张海南 | ||
江苏CA 总部(南京) |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江苏翔晟 | 徐小波 | 13585204543 |
杭云飞 | 13851527446 | |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 18005133017 |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98511333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18-81163376 1835213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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