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激光拼焊线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激光拼焊线
挂牌日期:2022-02-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288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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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激光拼焊线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辖区 |
挂牌价格 | 27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2-1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时另行交纳成交价的1‰(最低5000元)为安全保证金和成交价的30%(不低于1万元,且不超过300万元)为清运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和清运保证金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3、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和最终的入厂施工信息(包括施工人员信息、具体施工方案等)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办理入厂手续。《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受让方在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之前,不允许对实物资产进行清运。 4、若受让方未按时、按转让方要求提供入厂施工信息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终结本项目,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部分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5、受让方应于施工人员实际入厂后1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清运完毕的,甲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项目标的资产不包括盛放物料的铁制、塑料器具,交接时需要将该类器具清空归还转让方。如运输时需要器具盛放,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准备。 7、受让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5%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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