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津南财采投决〔2019〕6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和地址
投诉人:天津市垦泽纺织品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东锦里2-11-601
委托代理人:王霁华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榆关道东锦里2-11-601
被投诉人1: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
被投诉人2: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海河创意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5栋325室)
二、基本情况
1、投诉涉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交警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SGS-JN-2019-160
2、采购日期:
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9月27日
评审日期:2019年10月14日
采购结果公告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主要投诉事项
(1)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天津市铁军服饰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书点对点应答对同一技术前后表达不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扣分,事实依据是其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第8、10、11、12、13、14项如质量236克/M2;幅宽≥149CM,内胆150克/m2,200克/m2超细纤维絮片。
(2)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天津市铁军服饰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计量单位违法,事实依据是其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第8、10、11、12、13、14项使用M2;CM。
(3)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天津市铁军服饰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为不实应答,事实依据是其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第16、17项楦型(外底长)为二型半,不是依据样品事实描述。
(4)投诉事项4:中标供应商天津市铁军服饰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为不实应答,事实依据是其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第14项内胆150克/m2、200克/m2超细纤维絮片,其样品根本不是这种絮片。
(5)投诉事项5:中标供应商天津市铁军服饰有限公司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为不实应答,事实依据是其磋商文件点对点应答第15项精梳纯棉丝光双面布,8.3tex(70s)100%棉,平方米干燥重量150g/m2。其样品最多是40s克重240g/m2。三、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5予以驳回。
四、执法机关名称和公告日期
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
2.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