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合作区会展项目备案及现场核查等执行服务的自主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7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相关供应商:
本局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项目备案及现场核查等执行服务”采购向社会公开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名称:2025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政策执行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三)评选办法:本项目按照我局“综合评分法”评选。
(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服务结束日期为准)
(五)采购需求:
1.开展会展政策解答及活动备案工作:包括政策咨询答疑;组织人员跟进政策讲解、备案咨询、申报指导工作;展后/会后资料催收、整理、汇总制表等。
2.开展会展项目现场核查工作:包括对已备案会展项目进行展前/会前沟通,确认核查时间及事项;对在澳门、横琴、珠海举办的已备案会展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出核查意见并联系备案单位、场馆代表签名确认;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纠错反馈;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制表等。(按现场核查天数计价,每天差旅、通讯、资料审核等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00.00元/天,据实结算,封顶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元)。
3.开展2024年度会展项目资金申报初审工作:包括组织及辅导企业申报会展政策;负责申报材料收集、核对工作;整理、汇总制表;出具初审意见,汇总上报等。(按受理申报数量计价,每受理一份申报的费用为人民币1,200.00元,据实结算,封顶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
二、评审因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综合评分表。评价指标及权重:
2.说明:
(1)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
(2)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上述公式中的“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评审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上述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价格标得分
3.评分细则:
注:如“总分”相同,报价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三、报价资料清单(注:需打印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放置)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三)上一年度或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履约承诺书(无固定格式,请“应邀”单位自行制定,假设性中标承诺事宜);
(七)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介绍;
(八)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书或证明文件);
(九)报价单
1.针对我局提供的“采购需求”作出报价,请根据相关经验,提供本次项目内容细化报价单;
2.总费用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为完成服务产生的必要其他费用、税费;
3.本项目的总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
4.报价单由“应邀”单位制定(注:无固定样式),一式一份(需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资料有效送达的要求
(一)报价资料放入一个信封内并进行密封,封面写“xxx公司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项目备案及现场核查等执行服务”采购的报价资料”;
(二)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资料的投标人,须承担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三)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10室,电话:0756-8841652。
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30日
本局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项目备案及现场核查等执行服务”采购向社会公开发出邀请,欢迎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具体事宜
(一)项目名称:2025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政策执行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报价上限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当无效文件处理)。
(三)评选办法:本项目按照我局“综合评分法”评选。
(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服务结束日期为准)
(五)采购需求:
1.开展会展政策解答及活动备案工作:包括政策咨询答疑;组织人员跟进政策讲解、备案咨询、申报指导工作;展后/会后资料催收、整理、汇总制表等。
2.开展会展项目现场核查工作:包括对已备案会展项目进行展前/会前沟通,确认核查时间及事项;对在澳门、横琴、珠海举办的已备案会展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出核查意见并联系备案单位、场馆代表签名确认;对备案材料进行初审、纠错反馈;项目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制表等。(按现场核查天数计价,每天差旅、通讯、资料审核等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00.00元/天,据实结算,封顶金额为人民币24,000.00元)。
3.开展2024年度会展项目资金申报初审工作:包括组织及辅导企业申报会展政策;负责申报材料收集、核对工作;整理、汇总制表;出具初审意见,汇总上报等。(按受理申报数量计价,每受理一份申报的费用为人民币1,200.00元,据实结算,封顶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
二、评审因素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综合评分表。评价指标及权重:
评价指标 | 指标权重 |
技术部分 | 60 |
商务部分 | 20 |
经济价格 | 20 |
合计 | 100 |
2.说明:
(1)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
(2)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上述公式中的“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评审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上述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4)投标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价格标得分
3.评分细则:
1、技术部分(60分) |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
服务执行方案 | 30分 | 根据对投标人服务执行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1、30分:工作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实施的内容理解透彻、思路及方法论述详细合理且操作性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完善有效,进度保障和应急措施严密。 2、25分:工作方案完整、详细有效。对本项目实施的内容理解清楚、思路及方法论述详细且合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进度保障和应急措施符合文件要求。 3、20分:有提供基础的工作方案。对本项目实施的内容理解不够或思路及方法论述略有欠缺或内容模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可行,有进度保障。 4、15分:提出了基本的工作方案,为项目实施工作做了相关准备。 注:无方案则得0分。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机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评价: 1、10分:投标人的自身内部管理架构、运行管理制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评估制度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措施完善严密,整体管理制度完善; 2、7分:投标人的自身内部管理架构、运行管理制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评估制度制定合理,措施在科学严谨及具有针对性方面略有欠缺,整体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3、3分:投标人的自身内部管理架构、运行管理制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评估制度制定粗略或模糊,无针对性,措施不够科学严谨/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强,整体管理制度粗略/模糊/无法满足文件要求。 4、1分:投标文件涉及相关内容,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无法满足文件要求。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规章制度佐证材料。 | |
20分 | 对项目服务履约承诺: 服务承诺的内容全面、完整,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强,承诺的项目完成期、进度保障措施、现场驻点人数和安全保障等方面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内容要求及商务条款,提供项目服务和应急保障方案、保密承诺及廉洁承诺等,服务体系及服务措施完备充分;有专职项目对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服务方式多样,具有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保障方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完善。提供的后续服务措施得当,有全面、合理的违约措施,得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有一项有细微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有较大缺陷的扣2分,分数扣完为止。 | |
2、商务部分(20分) |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
拟配备团队 | 10分 | 投标人拟派负责本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每派1人得5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在2024 年期间投标人名下至少一个月购买社保记录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无则该项不得分。 |
同类业绩 | 10分 | 1、投标人自 2021 年以来有会展项目备案、活动现场核查、相关资金申报辅导、初审工作服务项目合同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2分, 满分4分。 2、投标人自 2021 年以来举办过展会、会展类推介会、交流活动、赛事等相关会展活动的,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活动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活动现场照片或新闻报道等材料,无则对应项不予计分。 |
3、经济价格(20分) | ||
评审指标 | 分值 | 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 |
经济价格 | 20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上述公式中的“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评审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上述公式中的“投标报价”是指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 |
注:如“总分”相同,报价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三、报价资料清单(注:需打印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放置)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三)上一年度或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履约承诺书(无固定格式,请“应邀”单位自行制定,假设性中标承诺事宜);
(七)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介绍;
(八)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书或证明文件);
(九)报价单
1.针对我局提供的“采购需求”作出报价,请根据相关经验,提供本次项目内容细化报价单;
2.总费用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为完成服务产生的必要其他费用、税费;
3.本项目的总报价形式为“总价包干”;
4.报价单由“应邀”单位制定(注:无固定样式),一式一份(需注明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资料有效送达的要求
(一)报价资料放入一个信封内并进行密封,封面写“xxx公司参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项目备案及现场核查等执行服务”采购的报价资料”;
(二)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8:00,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资料的投标人,须承担邮递迟误或遗失的风险,不得以此为理由提出异议;
(三)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10室,电话:0756-8841652。
注:纸质文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视同无效资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