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盐业公司新建储备盐仓库项目监理比选中选公示
金额
7.3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zx-2024-gc-103
预算金额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3956075956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强0551-642996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丰县盐业公司新建储备盐仓库项目监理比选中选公示

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委托,就长丰县盐业公司新建储备盐仓库项目监理项目编号:HTZX-2024-GC-103)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于202407260930分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现将中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结果

候选人:安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柒万叁仟元整(小写:73000元)

公示期:20240726日至20240729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4299639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泰咨询集团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合肥市长丰盐业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3号

  人:刘先生

   话:13956075956

招标代理机构: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人:魏强

    话:0551-64299639、13349096586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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