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7-09-20 | 点击: | 218人次 |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 MX-2318UC_20170919_132227.pdf | ||||||||||||||||||
原公告: |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 ||||||||||||||||||||||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服务三期的的公示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服务三期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办公自动化服务采购项目(二期) 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本次采购的云服务三期是对去年投入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云服务的第二年服务,并针对今年即将要投入使用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系统添购必须的计算资源及存储服务。新增加的三期服务将和去年购买的服务资源共享共用,共同支撑出生医学证明、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系统的运行,因此,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由统一供应商,即由玉溪华为云计算中心(授权代理商为玉溪融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来完成,这样,既能保证云服务资源得到最大化应用,又能有效降低财政支出,节约财政开支。根据技术参数等要求进行供货,并送到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2,283,188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云上云”行动,并在昆明呈贡新区建设省政务信息中心,目前已启动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5〕3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省政务信息中心建设期间,省级部门要做好原有系统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在建、新建的业务系统,除涉密信息系统外,鼓励采取设备托管、购买云服务等方式,为政务信息中心建成后实施迁移创造条件。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规定:“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申请:”,“(十)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玉溪融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南祥路22号A幢2楼 四、属于情形(七)的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信息。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要求,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9月13组织专家对本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论证会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经专家组成员详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审阅相关资料,认真进行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服务三期,为保证出生医学证明、省级中医数据中心、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系统项目服务配套、数据一致性,避免重复开发、重复投资,保证云服务资源得到最大和应用,又能有效降低财政支出,节约财政开支。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云财采〔2014〕2号文件第二条第十款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玉溪融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参加论证专家名单: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联系电话:0871—6717277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云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四楼400-40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956102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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