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道路建设项目四期(广东路、云南路)EPC总承包
金额
14149.3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422723073100050001
预算金额14149.3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宜芳0901-62254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道路建设项目四期(广东路、云南路)EPC总承包
 
 
( 6542272307310005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道路建设项目四期(广东路、云南路)EPC总承包(文号:塔边发改投资[2023]09号文、塔边发改投资[2023]13号文)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14149.3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
2.项目规模: 本次建设内容共包括2条市政路,全长5180.26m。其中广东路长度:1708.33m,云南路长度;3471.926m。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及附属构筑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72307310005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道路建设项目四期(广东路、云南路)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总工期: 25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或道路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3.投标其他条件:(1)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市政类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市政类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7日到 2023年09月26日
2.获取方式: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0:30
2.递交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0:30
2.开标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地方配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红楼街13号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门头
联 系 人:安优 联 系 人:王宜芳
电 话:15352543898 电 话:0901-62254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9月0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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