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7.4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7.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逯德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雪丹135264279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伊洛河李邵防洪排涝站及引退水渠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巩水公开-2023-3
2.3、建设地点:巩义市
2.4、工程概况:计划建设3#排涝渠、支渠、李邵排涝站,新建3#排涝渠顺李邵村香港街西侧布置,南北走向,南起香港街李邵村北,北至排涝站进水池,考虑到香港街西边工厂变压器与现有污水管网已布置完成,渠道布置在变压器与污水管网之间,总长520m。
排涝支渠上游接李邵村排水渠,下游接3#排涝渠,总长215m。
李邵排涝站与3#排涝渠道衔接,工程采用水闸与泵站相结合的形式,通过自排和抽排两种方式排出李邵村、驻驾庄等范围内的涝水至伊洛河。
2.5、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建设3#排涝渠、支渠、李邵排涝站;二标段监理:一标段施工监理的全部内容
2.8、工期要求: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同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2.9、预算金额:1507.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施工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2.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3财务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算起)。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4.2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或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二标段监理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人员要求:
3.2.1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本项目同时应配备一名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拟派项目总监、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2.2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单位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算起)。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4.2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或外省市省级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6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 )”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注: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需进行CA认证)。各投标人需使用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厅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 108号
联 系 人:逯德锋
电    话:13460367777
代理机构: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和平路11号
联 系 人:白雪丹
联系电话:13526427971
监督部门:巩义市水利局
地    址:巩义市东区健康路 108号
联系电话:0371-56905166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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