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福建省和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豪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禹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荣盛钢结构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绿宇园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博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雄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建绿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广亿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浩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山湖(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荣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钰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城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源泉海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玲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中建筑(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弘和小区三期排污水管道埋设及道路硬化项目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泉港发改审[2019]6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76.84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埋设UPVC双壁波纹DN300污水管道共552米,硬化道路面积3024.8平方米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8400万元,硬化道路面积3024.8平方米,塑料排水管管径为DN3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6.8400万元,塑料管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684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的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
3.10. 根据闽建〔2016〕5 号、 闽建筑〔2018〕38 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09月28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2019年10月09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包)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肆仟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0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应携带网投成功后打印出的签到凭证到现场一体机上进行签到(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时间到后,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小时内使用对应固化加密该标书的CA在一体机上进行标书解密指令提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年10月09日18时00分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民委员会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
电话: 15880797679 ,传真: /
联系人: 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fjyxzbb@163.com
电话: 0595-87977288或18359516163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5-681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