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用耗材(2023年第一批)包3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904-w3055(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2023年第一批)包3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1904-W3055(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价最高限价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计年使用量

包3

血液透析浓缩液 A 液、血液透析浓缩物 B液

A液:低钙(钙1.25),高钙(钙1.75),含糖透析液;B液

详见谈判文件

40元/桶

提交订单后二周内

上海市

26250桶/年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3.报价超出每包产品单价最高限价不予采纳,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供应商为经销/贸易商时,应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2)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需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如果拟供应产品有其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则需要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第三类)。
(六)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
(八)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线上获取。报价供应商线上获取电子谈判文件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纸质版谈判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提供“(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要求的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jgxmb21@ah-inter.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13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3时3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四)报价供应商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1日13时30分。
(二)谈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蕴杰、杨子
办公电话:025-57013576
移动电话:15651831622(史)、18655753030(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总部)(代理机构地址)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朱老师
办公电话:021-81815556、021-81815557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8181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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