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更正公告
金额
353.27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
预算金额353.27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伶022-227752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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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3-22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中P13,第二部分技术因素,原技术参数符合性评价▲2.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LED教室灯,提供4分,不提供,0分。;变更为▲2.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4分;提供有CMA、CNAS标志的国家中心检测报告,提供2分,不提供0分。 原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改造教室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有CMA、CNAS标志的国家中心检测报告出具的改造教室照明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P17页:原▲38W(±2W);(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变更为▲输入功率≤40W;(提供有CMA、CNAS标志的国家中心检测报告)P18频闪和闪烁:原光输出波形频率f>3125Hz,按IEEE 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提供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佐证)变更为按IEEE 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提供有CMA、CNAS标志的国家中心检测报告)P19频闪和闪烁:按IEEE 1789:2015评估,光频闪的危害应为无显著影响;P17-19中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全部变更为提供有CMA、CNAS标志的国家中心检测报告
2.更正日期:2020-03-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伶
2.联系电话:022-22775281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9110182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C座1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277528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xhbg@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县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30209660930037196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或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和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宁河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采购项目编号:JZCG2020-XH-004)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20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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