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金额
备注
1
资料收集与整理
30000.00
收集变更调查资料,分乡镇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
外业调查
170000.00
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有关技术要求,对2018年度内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在外业底图上标绘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等信息,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外业核查。
3
数据变更
70000.00
望城区辖区遥感监测图斑(含2018年批准个数和往年批而未)的外业调查初步成果复查、信息录入、数据处理;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资料的审核、县内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及验收项目新增耕地补充上图、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乡镇、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成果检查、分幅图编绘成果、数据库更新、增量包生成。
4
表格填写
45000.00
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等表格。
成果整理
2018年度变更调查分析报告、成果上报、检查、复核及验收等工作。
合计
345000.00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履行项目
成果整理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检查工作,及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检查意见修改土地变更数据库。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区域范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及时转发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
2、负责资料收集、区级外业调查及成果自检。
3、负责外业调查,填报《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信息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等相关表格,变更图斑审核,数据分析,资料整理等。
4、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设施农用地审核工作。
5、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临时用地审核工作。
6、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工作。
7、负责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结果地方复核工作。
8、负责编写《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做好成果应用工作。
9、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报省厅同意后,有权取消乙方承担项目的资格。
10、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并有权对乙方使用本项目经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部门参加变更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
2、负责望城区外业调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成果检查、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汇总、增量包的生成。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按时提交合格的县级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
4、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设施农用地审核提供技术服务。
5、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临时用地审核提供技术服务。
6、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提供技术服务及与验收项目新增耕地补充上图。
7、为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县级复核提供技术服务。
8、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8】19号)的要求,于2018年11月正式开始有关工作,直至数据得到自然资源部的验收确认。
9、提交的成果,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部分,应负责及时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0、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合格的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