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合同公告
金额
34.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7/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5万元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二测绘院3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19050600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190506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全面调查2018年度望城内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更新望城区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生成增量数据包,保证图、数、实地一致。 1 345000
 合计金额小写: 345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金额

备注

1

资料收集与整理

30000.00

收集变更调查资料,分乡镇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

外业调查

170000.00

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有关技术要求,对2018年度内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在外业底图上标绘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等信息,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外业核查。

3

数据变更

70000.00

望城区辖区遥感监测图斑(含2018年批准个数和往年批而未)的外业调查初步成果复查、信息录入、数据处理;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资料的审核、县内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及验收项目新增耕地补充上图、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乡镇、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成果检查、分幅图编绘成果、数据库更新、增量包生成。

4

表格填写

45000.00

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等表格。

成果整理

30000.00

2018年度变更调查分析报告、成果上报、检查、复核及验收等工作。

合计

345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7-01 —— 2019-07-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履行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2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项目实施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湖南省第二测绘院:190100910900893627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成果整理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检查工作,及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检查意见修改土地变更数据库。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区域范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及时转发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

2、负责资料收集、区级外业调查及成果自检。

3、负责外业调查,填报《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信息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等相关表格,变更图斑审核,数据分析,资料整理等。

4、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设施农用地审核工作。

5、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临时用地审核工作。

6、负责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工作。

7、负责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结果地方复核工作。

8、负责编写《望城区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报告》,做好成果应用工作。

9、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报省厅同意后,有权取消乙方承担项目的资格。

10、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并有权对乙方使用本项目经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部门参加变更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指导。

2、负责望城区外业调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成果检查、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汇总、增量包的生成。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按时提交合格的县级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

4、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设施农用地审核提供技术服务。

5、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临时用地审核提供技术服务。

6、为做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耕地管理信息复核提供技术服务及与验收项目新增耕地补充上图。

7、为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标注县级复核提供技术服务。

8、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819号)的要求,于201811月正式开始有关工作,直至数据得到自然资源部的验收确认。

9、提交的成果,经核查不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的部分,应负责及时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0、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合格的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成果,包括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

7.违约责任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期限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27号 地址: 中意二路792号
法定代理人: 张宏彬 法定代理人: 吴贤良
委托代理人: 史明高 委托代理人: 刘渭
电话: 0731-88062410 电话: 0731-86952326
传真: 0731-88062410 传真: 0731-8695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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