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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6-02 11:03:38 |
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2】125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DEEBZ0017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花岗镇蔡冲村
2.6 建设规模: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花岗镇蔡冲村,占地面积约12.139万平方米,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治理范围包括填埋1区、填埋2区和填埋3区。垃圾治理总体量约为103.44万m³,其中填埋1区38.08万m³,填埋2区31.99万m³,填埋3区33.37万m³,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5月进行简易封场(HDPE膜覆盖并安装填埋气收集处置系统)。本次工程主要治理内容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103.44万m³的存量垃圾,采用“开挖+焚烧+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筛分综合利用+生态恢复”工艺进行治理,包括垃圾堆体治理(垃圾堆体清挖工程、筛分工程、筛分产物处置工程、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程)、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生态恢复以及相关的安全环保及公用配套工程等,本项目红线范围占地面积约为12.139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6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或进场)通知时间为准,计划总工期为1080 日历天,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建设周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2.9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完成所有竣工验收为止。
2.10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及标准对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含工程施工监理、环境监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次监理招标项目预算为161.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个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或环境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承担本招标项目中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须满足上述3.1、3.5、3.6款要求;不承担本招标项目中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须满足上述3.5、3.6款要求;联合体各成员至少有一方须备上述 3.2、3.3款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如要求)的递交等工作。
3.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6月5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99800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 3 号楼 2 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翡翠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郝鑫
电 话:0551-6885950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刘振乾、付如涛
电 话:0551-65199536/18133636604、65199544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4楼
电 话:0551-68841335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9.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含附件等)
10.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年6月5日
2天16小时6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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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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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6-05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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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6-050天0小时21分
肥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文件发布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