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2.8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tmzb-092
预算金额52.84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石春平0372-2629280
招标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宏晨157372607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4-TMZB-092
2、项目名称: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8483.04元
最高限价:528483.0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项目概况: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
5.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
5.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5 安全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南省、安阳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6、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1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符合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项目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3.3、售价:500元。
3.4、方式: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
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
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 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春平
联系方式:0372-2629280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宏晨
联系电话:15737260768
1、采购编号:2024-TMZB-092
2、项目名称: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8483.04元
最高限价:528483.04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 额 (元) |
1 | 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 | 528483.04元 | 528483.04元 | 是 | 528483.04元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项目概况: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2024年道路柏油铺设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安阳县白璧镇南街村;
5.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
5.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5 安全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南省、安阳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6、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1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符合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项目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3.3、售价:500元。
3.4、方式: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
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或相应证照)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所有扫描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
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5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 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白璧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春平
联系方式:0372-2629280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宏晨
联系电话:157372607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