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12号)
金额
12.5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12号
预算金额1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立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婷0472-51100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枪支建档工作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1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1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马立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36197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刘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1.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09日 125,500.00 北京科锐特欣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一里15号49号楼213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赵立鹏 段岭花 李德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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