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能视觉系统及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智能视觉系统及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23 11:31:49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3-24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3-28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智能视觉系统及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3】ZJ00880号),招标人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智能视觉系统及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智能视觉系统及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所需的智能视觉系统。扩容6358路人脸人体融合分析算力及公共视频监控统一建设运维管理系统,即建设一套公共视频监控进行统一建设申报审批、运维期维护管理及资产管理的应用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1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1.6★供货期:合同签订供方在3个月建设期内按照需方实际要求系统上线,进入试运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购买。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909会议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本项目不适用。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7.1.1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7.1.2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A3-3幢】 邮 编:【310012】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0571-87331373】 电子邮件:【eileenqian@189.cn】 异议接收邮箱:【eileenqian@189.cn】 【2023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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