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69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2/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己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投资:约人民币690万元
2.4建设地点:杞县银河路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 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阶段全监理
2.9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银河路金城大道至西关大街雨污水改造工程
施工二标段:银河路西关大街至建设路雨污水改造工程
监理标段: 银河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5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 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2: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部(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8-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整,图纸每份500元整,监理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万元整,监理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千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1383787910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亚玲
电 话:13723259789 0378-38668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己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投资:约人民币690万元
2.4建设地点:杞县银河路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 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阶段全监理
2.9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银河路金城大道至西关大街雨污水改造工程
施工二标段:银河路西关大街至建设路雨污水改造工程
监理标段: 银河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5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 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2: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部(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8-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整,图纸每份500元整,监理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万元整,监理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千元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1383787910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亚玲
电 话:13723259789 0378-386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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