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对“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比选人: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
二、产品名称:数据分析挖掘软件
三、产品需求:为确保天津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保障公司搭建的客商管理平台、智慧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办公等信息化管理、应用的需要,天津公司拟购买“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构建一体化数字资源管理体系,为全单位、各部门建立高效、智能的搜索系统;建立数字资源分级共享和管理保护体系,提供全方位智能应用,充分利用数字资源价值,提升工作效率。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营业范围载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无格式要求);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相关证明资料附在“公司组织结构及资质信息”中(详见第六章)
六、比选报价,即对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数据分析挖掘软件”产品报价,详见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10时至2021年12月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邮件报名(联系人:孙婉莹,联系方式:电话19828232782;邮箱:15124703805@163.com),邮件内附比选申请文件扫描件(文件内容及格式详见第五章),在截止时间前提交邮件视为报名成功。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之日递交即可。
本项目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于2021年12月3日 10:00前提交。
地点: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2217室)。
八、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比选程序
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和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本项目比选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0时00分;
比选地点: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2217室)。
2.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公开比选会议,以证明其身份。未按规定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比选申请人。
(二)比选流程
1.宣布比选开始。
2.宣布会场纪律。
3.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名单。
4.由比选人及各比选申请人共同对比选申请人提供文件的密封性进行审查。
5.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按其递交比选文件签到的顺序进行启标,进行相关审查。
6.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现场进行产品演示,限时30分钟,不含提问时间,报告人必须是本项目工作小组人员,并具体参与本项目,否则比选人有权拒绝其比选申请。
7.比选结束,进入评分阶段。
(三)评分
1.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特点自行组建评分组。评分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在中选结果确定前评分组成员名单处于保密阶段,评分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3.评分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分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评分期间,评分组成员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等候。
5.评分原则和方法:
(1)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不保证价格最低标能够中选,无义务承担对未中选人的任何责任。
(4)评分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第一者确定中选候选人。
九、授予合同
(一)评分结束后,评分组按评分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推荐得分第一的为中选候选人。
(二)比选人将比选结果在四川交投智采平台官网上公示,经比选人定标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三)根据工作需要进度,与中选方后续签订合同。天津公司可按需与该公司具体签订采购合同。
(四)如中选方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十、相关说明
(一)比选人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申请人,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二)公开比选期间,如果比选人发现中选人存在比选材料与比选公告要求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因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业主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中选单位应按照项目业主书面通知的时间与项目业主签订正式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项目业主有权不再组织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中选通知书自动作废,并由中选单位承担因本项目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未尽事宜,以比选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交投智采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津交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9828232782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22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