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5774767672024801
二、合同名称:关于会计审计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521201000000167816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利民路508号
联系方式:69623609
供应商(乙方):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薇(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嘉定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188号18幢301
联系方式:133116351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服务(计时收费)
数量: 1.00
单价(元): 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服务项】项目经理
数量: 10.00
单价(元): 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2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会计审计的框架协议合同(11N5774767672024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