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比选公告
金额
7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zjbx-231011046
预算金额7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梁15168524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1011046
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中介服务事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市水利局)
项目地点: 鹤浦镇
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建设1座新的水厂,水厂规模2.0万吨日,厂址位于樊岙水库下游现状管理用房,厂址总占地约20亩,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水源为樊岙水库、黄金坦水库及小百丈水库,原水管线以三个水库联网供水,并通过现状供水管网系统向鹤浦镇域进行供水。
项目总预算: 750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19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40% ,上限:40%  
价格说明: 按照《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第五章水土保持工程》、《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计列,土建投资额暂定268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为7万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告编制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的70%计列,计4.9万元,合计11.9万元,下浮40%,计7.1万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0-11 10:26 至 2023-10-13 10:26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无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俞梁
联系电话: 15168524089
联系手机:15168524089
联系地址: 凤落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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