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大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机械租赁公告
金额
39.1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c-20230828-0111
预算金额3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其他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绥大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
机械租赁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大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机械租赁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绥大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机械租赁采购竞价公告
(3)项目编号:GG-ZC-20230828-0111
(4)标段情况:无
(5)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租赁机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租赁时限(天) 增值税率 不含税价格(元) 增值税税额(元) 价税合计(元)
型号 (单位:台)
挖掘机 225 2 31310 120 1% 248000 2480 250480
装载机 龙工50 1 15695.4 120 1% 62160 621.6 62781.6
水车 15T以上 2 9817.2 120 1% 77760 777.6 78537.6
总计 391799.2
(6)必须按照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保养等工作。保证机械正常运转,保证施工生产。
(7)租赁期:租赁期限暂定为4 个月,自 2023 年 8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进场时间以通知为准。
实际起租日期以租赁设备进场后以约定时间为准。具体退租时间以书面通知退租时间为准,应提前5天通知机械设备退场。
(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
(9)机械到场时间:2023年9月1日前。
(10)费用的支付:支付前供货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货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货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网银支付。
(11)以月租方式租赁设备时,采购人每月给意向供应商维修保养时间,而后意向供应商因机械故障停机,应在2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天);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扣半月租金;如果停机超过10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12)项目在施工期内当月按期结算,月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50%,当年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70%,该设备租赁意向供应商退场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85%,项目质保期(质保期按2年计)结束后方可结清应付账款余额。按公司管理办法确定为零租设备的,一次性支付。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机械租赁391799.2元,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2)竞价时间:2023年8月31日19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20时30分(北京时间)
(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①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②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1)意向供应商使用采购人的材料、配件等应由意向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在当月租金中扣除。
(2)意向供应商提供的租赁设备不符合采购人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采购人偿付违约期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后续合作;
(3)意向供应商不按期派人协助采购人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意向供应商除继续履行外,应向采购人偿付叁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意向供应商或意向供应商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采购人项目部、公司本部、上级单位及其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本条款,意向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20000.00 元/次。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15546497017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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