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昆玉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2-04-02 20: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昆玉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BTJY14SLGK2022011)已经由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林业工作管理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昆玉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148.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012.32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昆玉市 3.工程规模:(一)新建异地保存库,规划建设昆玉市高抗逆绿化、生态树种收集汇集圃397亩,实际种植面积319.83亩。(二)优良种质资源测定及扩繁基地规划面积 230 亩 。(三)新建原地保存林262亩,管护1年。(四)预留绿化用地231亩。(五)新建10KV高压输电线路工程2K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14SLGK2022011-01-01 | 第十四师昆玉市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365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_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其他要求:__ (1)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4月03日 00:00:00至2022年04月09日 23:59:59 2.领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j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电子版上传至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6日 10:30: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新疆第十四师昆玉市滨河西街孵化基地4楼) 八、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675553868@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资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林业工作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博远和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486号锦城大厦12-1 | |||||||||
联 系 人: | 谢玉兰 | 联 系 人: | 李华 | |||||||||
电 话: | 18099658033 | 电 话: | 15199793605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