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比选文件202303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yy202303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比选文件
 
 
 
 
 
 
 
 
 
 
 
 
 
2023年3月16日
 
第一部分比选邀请函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总务处受学校委托,将以比选方式,对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XZYY20230316
二、项目内容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对有关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采购相关要求,校内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的采购,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通过代理机构实施分散采购。现招标货物、服务和工程类三家社会代理服务机构入围,服务期为叁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方式每年一签。入围的招标服务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如符合学校要求,在合同到期后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协议最多续签两次。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提供招标前期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
评标,协调合同签订,提供并留存评标资料及投标书,处理质疑和投诉等。
三、项目范围
校内预算由总务处扎口采购的通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由校方根据入围代理机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效率合理分配。
四、比选申请人主要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登记并在徐州市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2023年 03月16日至2023年 03月21日,每日上午8:1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总务处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报名所需材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投选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
(二)比选时间:2023年3月27 日上午9:00
(二)比选地点: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护理楼3414教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二)采购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
(三)采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杨老师、姚老师0516--82559063
八、质疑方式
申请比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或比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比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03月16日
第二部分比选项目要求
一、申请比选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登记并在徐州市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文件(实质性要求)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比选人实施能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完成过货物、服务、工程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一)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或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
明材料。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申请比选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的经历。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比选报价: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如下)百分比下浮率。最低收费标准及预算为1元项目统一按下表说明6、7执行,不再另行报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下浮率
100万以下
1.50%
1.50%
1.00%

100万~500万
1.10%
0.80%
0.70%
500万~1000万
0.80%
0.45%
0.55%
l000万~5000万
0.50%
0.25%
0.35%
5000万~l亿
0.25%
0.10%
0.20%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1-下浮率%)
6.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
7.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8.申请比选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代理规定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终价格。
(二)服务要求
1.比选人所投整体内容须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
2.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3.校内预算由总务处扎口采购的项目(含或大或小的金额)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服务响应时间
1.委托编制的招标文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给采购人(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委托招标的项目经采购人确认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招标公告和正式招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
3.招标结束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过程材料送抵采购人。
(四)服务费用收取、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招投标文件整理和送递、处理质疑等服务费均应包含在报价范围之内。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比选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本项目代理申请有效期为 30天。
(六)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标书费用。
六、比选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申请比选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比选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联系方式须保留至本项目评标或合同履行结束,未按时提供有效授权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比选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比选。
(二)参与程序
1.获取比选文件
申请比选人应在接到邀请函后到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总务处领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比选文件递交。
(三)解密和开标
1.按照规定的时间,申请比选人投标人须递交比选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段没有进行递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解密后,申请比选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按照规定的时间,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七、比选方法及中标候选公司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比选方法。比选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二)不能满足比选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投标。
(三)入围候选申请比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候选比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比选人顺序确定三家入围。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商务因素(50分)
1.申请比选人履约能力,提供自 2020年以来每提供一个工程、服务或货物类项目招标代理案例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20分。(需包含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链接,以上缺一项不得分。)(20分)
2.价格(30分)
(1)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后,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技术因素(50分)
1.政府采购整体服务方案或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方案(10分)
服务方案完整,编制招标文件针对性强,全盘考虑用户需求:
好:10-8分;较好:7-5分;一般:4-1分;未提供:0分。
2.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方案(10分)
各环节操作严谨,流程规范,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高:
好:10-8分;较好:7-5分;一般:4-1分;未提供:0分。
3.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办法(5分)
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对自身管理严格:
好:5-4分;较好:3-2 分;一般:1分;未提供:0分。
4.服务响应时间(5分)
响应速度快,效率高,并做出承诺:
好:5-4分;较好:3-2分;一般:1分;未提供:0分。
5.特殊情况处理方案(10分)
针对突发情况预案详细完备,处理及时,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突发情况举例子说明。
好:10-8分;较好:7-5分;一般:4-1分;未提供:0分。
6.现场讲解针对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服务方案(10分)
讲解内容详细具体,主题明确,语言表达流畅:
好:10-8分;较好:7-5分;一般:4-1分;未提供:0分。
第三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 0.5 分,最多减 3 分。
1.比选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比选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比选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比选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5.比选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第四部分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八、其他注意项
(一)请申请比选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校园网。
(二)根据徐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令87号)的规定,对比选截止时间后申请比选人提交、补交的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四)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比选文件(一正四副),为便于比选人建立政府采购档案,比选结束后,比选文件不退回。
(五)比选文件编制以下内容
1.比选书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百分比下浮率
4.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
5.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授权书
7.比选承诺书
8.比选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
(1)政府采购整体服务方案或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方案;
(2)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设计或建设工程流程设计招标方案;
(3)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办法;
(4)服务响应时间;
(5)特殊情况处理方案;
(6)项目组人员配备;
9.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六)其他
1.申请比选人应在比选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2.开标以后,不接受申请比选人及与申请比选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申请比选人必须出席答疑会。
5.中标方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总务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申请比选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代理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
6.中标公司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协议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公司,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第五部分 代理合同协议条款
招标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地 点: 徐州市境内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委托代理招标内容:
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1)发布招标公告;
(2)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
(3)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3)编制招标文件;
(4)组织开标、评标;
(5)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6)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从信息发布至合同签订备案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完成全部招标代理工作止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2)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份数
约定本合同正本二份,其中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副本二份,其中委托人 一 份,受托人一份。
十、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