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工作内容
预估工作量
(公里)
中标单价
(元/公里)
单项合计
(元)
备注
1
新测雨水、污水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61
2610
420210
2
已有雨水、污水图纸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967
1630
1576210
3
新测供水、燃气、热力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094
2613
2858622
4
已有供水、燃气、热力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0
1640
5
新测电力类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730
2896
2114080
6
已有电力类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811
7
新测路灯照明、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管线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2755
2011150
8
已有路灯照明、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管线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725
9
新测通信(含长输通信等 )、广播电视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545
2612
1423540
10
已有通信(含长输通信等 )、广播电视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1
新测综合管廊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2
已有综合管廊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3
新测长输油气类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2799.20
27992
14
已有长输油气类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745
15
新测铁路、民航等专用管线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6
已有铁路、民航等专用管线数据:综合各类复杂程度
17
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普查、废弃人防工程、地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72600平方米
1.5元/平方米
108900
合计
大写:壹仟零伍拾陆万捌仟陆佰玖拾陆元整
小写:10568696.00元
乙方前往工作地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按工作量结算,并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预付款;
2、乙方完成全部普查及数据建库工作,并通过监理单位验收完成实际工作量核算后,由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工作量核算金额为准)的30%;
3、乙方完成全部普查提交成果并通过长沙市住建局及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工作量以实际探测普查且符合质量要求并通过省、市级验收直至符合入库要求的最终数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为准。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实际工作量核算金额为准)的37%;
4、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尾款。
1、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通过普查成果质量质检,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
2、湘江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中三个标段普查成果均须经监理单位或机构质量检验,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三个标段质检按分数排名,得分最低的标段供应商须将本单位合同总价的3%支付给排名第一的供应商。采购方支付各标段供应商尾款时(各标段工作量以实际探测普查且符合质量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直至符合入库要求的最终数据为依据进行结算),且依据三个标段质检分数排名,最终确定支付各标段尾款金额。如三个标段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85%以上的,则不作奖惩 (所有涉及奖惩的质检结果均以第一次提交监理单位或机构质量检验得分为评判依据)。
3、湘江新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各标段要加强与管线权属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各标段数据成果接边整合工作,确保三个标段数据库整合入库满足相关规范及文件要求。
4、乙方应根据普查要求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在设施权属(管理)单位核实确认发现有漏查,应当在质检前完成补测;质检时发现有漏查,则监理单位或质检机构按照标准规范出具检验报告,同时乙方应在2个月内完成补测;终验时发现有漏查,应在2个月内完成补测,并按程度扣除合同款(漏查长度*投标单价的5倍)。
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评审备案工作。
3、甲方应当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工作联系事宜。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过程成果或最终成果,按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涉密的,甲方应严格按相应的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如对存放本项目涉密数据的计算机应进行涉密标识等。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7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核与备案。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0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合同与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工作秘密的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在未征得甲方许可情况下,绝不将本项目的任何成果透露给第三方。
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的任意阶段,无条件接受甲方对项目成果保密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
保密范围: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属于国家秘密的资料或数据、项目过程中由甲方或其下属单位提供的各类业务资料及电子数据、各类测绘资料及空间数据、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各类文字报告、文档资料、电子数据和软件程序等、与双方合作有关的计划、规范、制度、会议纪要及其他应予以保密的情报或资料。
甲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入现场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监理公司评估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算支付项目工程费用。
2、 甲方由于财政支付时间计划发生变更而未按要求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费的,甲方不承担工程延期的责任。
3、本合同的项目实施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致使合同款项延期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将扣罚合同款项直至单方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停窝工的,项目工期顺延。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应向甲方返回已付工程价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延期十天以内的,每天扣除1万,延期十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每天扣除1.5万,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的5%。
3、 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应符合招标要求。乙方提交的成果经验收第一次不通过的,须整改后重新提交成果,甲方并扣其除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2%作为处罚金;第二次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支付款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合同总价(以中标单价*暂定数量)10%的赔偿金。
4、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5、 本项目有涉密要求,非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下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及甲方提供的资料等,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6、落实中标后人员配备及到位,配备人员非必要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非不可抗力不允许更换。若更换必须经甲方认可,更换后项目班组成员能力、资信等不能低于原配置人员,且每更换一人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项目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将对中标单位人员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检查,若人员就位情况不符合,将予以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每次人民币10000元等。
不可抗力需要更换人员的,应经过甲方认可,配备资信不低于原委派人员,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处罚,处罚方式为扣除履约保证金一人次人民币10000元。
要求周列会、月度例会、专家论证会、专题讨论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及最终验收会、问题通报会议项目总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若有缺席或不执行会议相关决定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累计缺席或不执行会议相关决定超过10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将按照《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