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汶财采〔2024〕17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不服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汶川县乡村振兴产业提升项目-灞州镇克枯村旅游中心暨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二期)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17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13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已暂停。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1月20日向本机关邮寄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不服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汶川县灞州镇人民政府汶川县乡村振兴产业提升项目-灞州镇克枯村旅游中心暨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建设(二期)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编号:N513221202400017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13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已暂停。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成华区卓迅立欣技术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11月20日向本机关邮寄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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