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鼓村扶贫产业园项目钢架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25.1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chhx0511
预算金额2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华芳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139056511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鼓村扶贫产业园项目钢架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鼓村扶贫产业园项目钢架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鼓村扶贫产业园项目钢架大棚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2017CHHX0511

招标采购方式 :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930

开标采购日期:20171018

中标供应商名称: 合肥经禾农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中标成交总价: 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贰佰柒拾壹元整(¥:251271.00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映波、华壮丽、潘明奎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亚父街道旗鼓村民委员会

地址: 巢湖市亚父街道

联系人: 程华芳

联系方式:1386529133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

项目负责人: 潘工

联系电话: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390565113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1020

附件:招标文件

附件:
招标正文.pdf
招标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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