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金额
22436.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436.3万元
招标公司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永鹏0421-35529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经由喀发改发[2023]1号文件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左县境内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城镇生活污水4万立方米,新建城区至新建污水厂的污水截留干管,长度4620米,管径d1500,新建污水厂排水管道,长度660米,管径DN1400及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施工总承包)。
3、工期:2023年 3 月 22 日 至2024年3 月 21 日,共计365日历天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合同估算价:22436.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土建部分)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设备采购与安装部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包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土建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设备采购与安装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3.信誉要求:
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承担的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人员);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 2 月 17日至2023年 2 月2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领取地点: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 10日09 时30 分(实际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3、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估算价的1%(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核验后,获取招标文件。(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存档备用)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采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左县大城子镇湖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10422544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65-2号
联系人:王永鹏
电话:0421-3552929
一、招标条件
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经由喀发改发[2023]1号文件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招标人为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左县境内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城镇生活污水4万立方米,新建城区至新建污水厂的污水截留干管,长度4620米,管径d1500,新建污水厂排水管道,长度660米,管径DN1400及设备采购与安装(采购施工总承包)。
3、工期:2023年 3 月 22 日 至2024年3 月 21 日,共计365日历天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合同估算价:22436.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土建部分)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设备采购与安装部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包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土建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设备采购与安装部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3.信誉要求:
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提供即可。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承担的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人员);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 2 月 17日至2023年 2 月2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领取地点: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 10日09 时30 分(实际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3、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估算价的1%(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核验后,获取招标文件。(两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存档备用)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采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喀左县大城子镇湖南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10422544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65-2号
联系人:王永鹏
电话:0421-35529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