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业务销售外包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b0090-2023-0215
预算金额872万元
招标公司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铭雪1861628064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CTZB0090-2023-0215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业务销售外包采购(招标代理编号:CTZB0090-2023-0215),招标人为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简介:为向全国各地客户推广上海产互云、大、物、智、安的相关业务和产品,2019年起原上海联通产互中心、大数据中心和物联网中心通过招募销售外包团队的模式辅助创新业务发展,相关成本费用属于营业费用-营业外包服务费。2020年新成立的产互公司延续原有模式,并屡创新高。为更好地完成2023年度产互自营销售目标,拟继续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招募一家具备全国销售招聘及管理经验的外包公司,打造专业化运作能力,持续加强在重点领域的销售能力,完成标杆产品在全国的规模复制。
1.2采购内容:2023年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全国拓展销售外包业务采购。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72万元(不含税)。
1.4实施地域: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过程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9.4%,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具体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项目、行业应用、软研开发、移动业务等方向的项目业绩或提供同类外包项目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0日15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潜在投标人请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账号并登录。若未完成本步骤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点击“投标管理-订单查询”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及异议):汪铭雪 18616280643
电子邮箱:wangmingxue.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 200050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招标人: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01724187 电子邮箱:lixl956@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业务销售外包采购(招标代理编号:CTZB0090-2023-0215),招标人为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简介:为向全国各地客户推广上海产互云、大、物、智、安的相关业务和产品,2019年起原上海联通产互中心、大数据中心和物联网中心通过招募销售外包团队的模式辅助创新业务发展,相关成本费用属于营业费用-营业外包服务费。2020年新成立的产互公司延续原有模式,并屡创新高。为更好地完成2023年度产互自营销售目标,拟继续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招募一家具备全国销售招聘及管理经验的外包公司,打造专业化运作能力,持续加强在重点领域的销售能力,完成标杆产品在全国的规模复制。
1.2采购内容:2023年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全国拓展销售外包业务采购。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72万元(不含税)。
1.4实施地域: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过程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9.4%,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及自身情况报价。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具体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同类项目相关业绩。要求如下(不满足以下要求,不予认可):
1)同类项目指:面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项目、行业应用、软研开发、移动业务等方向的项目业绩或提供同类外包项目业绩。
2)至少提供1份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合同,
A. 提供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
B.提供框架合同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如框架合同未体现具体金额,需另提供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凭证,金额以累计金额为准;
3)上述合同属实证明材料要求(满足以下两者之一):
A.提供上述合同所属甲方或甲方实施部门出具的合同属实证明材料(盖章)。
B.提供与上述合同(订单/结算凭证)相对应的清晰可见的距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可在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对于模糊看不清或不可查询的发票不予认可;
4)上述合同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的以订单或结算凭证载明日期为准)。
2.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列入违法失约信息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0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根据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上海联通发布的《中国联通上海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供应商黑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不接受处于上海联通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以上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2月20日15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 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中国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2) 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3)潜在投标人请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账号并登录。若未完成本步骤将影响投标人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及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点击“投标管理-订单查询”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www.cuecp.cn )”,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
5.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在线客服、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及异议):汪铭雪 18616280643
电子邮箱:wangmingxue.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 200050
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67882255(转3转8转2)
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在线客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联系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招标人:联通(上海)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长宁路103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601724187 电子邮箱:lixl956@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