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
2.2规模:华能漳浦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利用鱼塘、塘堤、沟渠建设光伏电站,本期规划建设80MW
2.3标段划分:华能福建公司漳州清能公司东坂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
2.5服务期:本项目最终取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意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工作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自通知之日起6个月(自然日)内完成工作。
2.6招标范围:在充分收集和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和资料的前提下,编制本项目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包括需要的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海洋水文动力观测数模及分析等专题调查。最终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HY/T0238-2020)、《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2021]1号);《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宗海图编制技术规范》(HY/T251-2018)等相关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会务,与相关单位做好对接工作,根据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内容,直至其满足业主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得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和批复文件,同时配合业主方取得海域使用权及相关支持性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需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海域使用论证项目业绩。须提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0日11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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