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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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鲤城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17:23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196.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黄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2896728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0595-223991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A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黄,0595-28967281 |
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LZXZ2022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0595-22399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5-2896728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理工学院产学研园区(泉州市坪山南路255号)思恩楼六楼A区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
物业管理服务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乙方:泉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乙 方:泉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公开招标 采购确定 泉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的 中标 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玖拾伍万圆整(小写¥:19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鲤城区税务局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文件及修改(若有);
(4)招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范围和条件
2.1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有鲤城区税务局前坂机关大楼、新华北路分局办公楼、新华南路分局办公楼,含区域内保洁安防、绿化、日常水电设备维护、机关会务接待等项目;新华南路办税服务厅办公区(E堡梦工厂2-3楼)保洁、安防、日常水电设备维护服务。
2.2安全保卫防护(含突发事件处置);
2.3防台风防灾;
2.4节能減排工作管理;
2.5停车场秩序、办公楼秩序与进出管控;
2.6楼宇智能化系统管理(节能滅排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监控智能化系统管理、消防扱警系统、智能门禁、电梯智能运行控制(门禁)、车辆进出道闸(系统);
2.7卫生保洁(含消毒防疫、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垃圾分类清运及组织);
2.8会议及临时性的保障(小规模会议办公家具调整搬运,专项及大型会议等活动除外);
2.9供电供水及水电管理;
3.采购内容及数量
3.1采购内容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概况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 | 24个月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有:1、鲤城区税务局前坂机关大楼、新华北路分局办公楼、新华南路分局办公楼,含区域内保洁安防、绿化、日常水电设备维护、机关会务接待等项目;2、新华南路办税服务厅办公区(E堡梦工厂2-3楼)保洁、安防、日常水电设备维护服务。3、总建筑面积约10000㎡。 |
3.2服务地点及范围:
1、(品目号1-1)鲤城区税务局服务地点及范围:
序号 | 区域功能 | 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鲤城区税务局前坂机关大楼 | 需提供保洁、安防(24 小时)、绿化、设备维护、会务接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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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华北路分局办公楼(鲤中、开元分局) | 需提供保洁、安防(24 小时)、设备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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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华南路分局办公楼(海滨、江南分局) | 需提供保洁、安防(24 小时)、设备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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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华南路办税服务厅办公 | 需提供保洁、办公时段安防、设备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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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一年服务期合同金额
4.1本合同总金额(第一年服务期)为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圆整。小计:¥97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时间 | 金额(元)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12个月 | 975000 |
合计金额 | 大写:玖拾柒万伍仟圆整 小计:¥975000元 |
4.1.1物业服务总费用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月·金额(元) | 金额小计(元) | 备注 |
一 | 按月支付费用 | 81250 | 975000 | 12个月计 |
(一) | 人工费用明细 | 71346 | 856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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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资及补贴 | 68115.13 | 817381.56 | (18人)以12个月计,含五险 |
2 | 福利费 | 2600.87 | 312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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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意外伤害保险 | 630 | 7560 | 420元/人·年 |
(二) | 主要服务项目 | 0 | 0 | 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 |
1 | 楼宇物业管理 | 0 | 0 | 楼宇秩序及区域内停车 ,楼宇保洁,楼宇每月不少于进行2次消毒防疫操作等物业管理(管理服务费含在工资中) |
2 | 楼宇安全管理 | 0 | 0 | 安全防范、防台风防汛、消防责任、突发事件协助处置等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管理服务费含在工资中) |
3 | 值班室、活动室管理 | 0 | 0 | (管理服务费含在工资中) |
4 | 会务保障及管理 | 0 | 0 | (管理服务费含在工资中) |
5 | 楼宇节能减排管理 | 0 | 0 | 杜绝长流水、用电设备空转、长明灯(管理服务费含在工资中) |
(三) | 配套服务项目 | 1000 | 12000 | 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 |
1 | 除“四害”、除白蚁材料费 | 1000 | 12000 | 楼宇每月不少于进行2次除“四害”消毒防疫。定期进行白蚁消杀。面积10000㎡ |
2 | 市区联防、门前三包、公用场地管理,绿化(政府要求) | 0 | 0 | 市区联防、门前三包、公用场地管理、绿化 |
(四) | 管理费及其他(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管理、保洁设备、保洁使用药水、垃圾外运费用、保安等员工服装费用、日常办公费用、200元(含200元)以内的维修配件费等文件中约定的费用) | 3538 | 42456 | 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五) | 上述项目费用小计 | 75884 | 910608 | 序号(一)+(二)+(三)+(四) |
(六) | 税金及附加 | 5366 | 64392 | 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七) | 教育费附加 | 0 | 0 | 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八) | 按月支付 费用合计 | 81250 | 9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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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实际完成数支付的费用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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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排污、排水管道疏通、化粪池专业清掏费用 | 0 | 0 | 化粪池一组,确保化粪池、大楼所有管道通畅。凭实际完成验收报账。(报价含税) |
2 | 空调室内机消毒清洗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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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额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办公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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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年费用合计 | 81250 | 975000 | (序号 一 + 序号二) |
四 | 项目费用总计 | 162500 | 1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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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年(12个月)费用合计 | 81250 | 975000 | 注:二年合计值应与序号四“项目费用总计”数值一致 |
2 | 第二年(12个月)费用合计 | 81250 | 975000 |
|
4.1.2基本费用为:
鲤城区税务局¥ 975000 元/年。¥ 81250元/月。
4.2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区域内所有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的专项服务等、水电设备维护。服务费主要含:
4.2.1人工费用(用于该项目人员工资、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社保、医保、劳保及福利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
4.2.2服务项目及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安全防范服务、卫生保洁、除白蚁“除四害”防疫消毒(含甲方提供防疫消毒材料 (如巴氏消毒液)的工作)、水电设备维护、垃圾专业处理(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排污管道疏通化美池清掏等费用);
4.2.3管理费及其他《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管理:日常办公费用(项目用的:办公桌椅、档案柜、物料架、管理所需的其他办公设备、交通差旅费、电话通讯费、办公耗材、拟提供的员工宿舍物业管理费等)、综合管理费、措施费、机械运输费、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保安设备(器材费:对讲机、照明灯、警示牌、防爆警用器材)、保洁工具等(清洁工具、容房保洁专业工具、耗材、洗涤剂等费用)、垃圾收集清运与外运费用、200元(含)以内的维修配件费等文件中约定的费用、保安等员工服装费用、不可预见费;不包括卫生间的洗手液、除臭丸、纸张、纸篓、垃圾桶费用);
4.2.5项目应缴规费和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2.6项目公众责任险:
4.2.6.1甲方依据条件许可,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办公用房、值班用房、仓库)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员工住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4.2.6.2甲方承担电梯年检费用、高低压配电年检测费用、防雷检测费用、灭火器更换费用、消防设施系统维护费、维护设备的油料费及200元以上的维修配件费等未列入本招标文件中的费用。
4.2.6.3乙方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子调整。
4.2.6.4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5.服务期及地点
5.1服务期:
24个月(第一年12个月,合同期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5.2服务地点:鲤城区税务局前坂机关大楼、新华北路分局办公楼、新华南路分局办公楼、新华南路办税服务厅办公区(E堡梦工厂2-3楼)
6.履约保证金
无。
7.付款方式
7.1按月支付的费用支付:
7.1.1乙方的物业等服务管理工作正式开始后每个月结算一次费用。
7.1.2乙方完成一个月的物业等服务管理工作后,甲方按验收结果在验收合格后 30日内支付乙方上个月的结算费用。
7.2按次或实际发生后应支付的费用:
7.2.1乙方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相关手续及正式税务发票向甲方结算费用。
7.3乙方应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发放工资并缴纳企业依法应负担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甲方在支付每月物业费用时,乙方需提供工资册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缴交凭证(退休返聘人员除外)供甲方审核。未按规定发放工资及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或无法提供工资册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缴交凭证的,甲方将不子支付费用。以上情况若 3个月内还末整改到位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8.合同有效期:12个月。
9.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仲裁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泉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 同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
1 |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机关等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鲤城区税务局 |
甲方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前坂街79号 |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
3 | 乙方名称:泉州市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乙方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东华社区南俊路178号 | |
乙方联系人:黄毅舒 电话:15880706651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号:152670152200006363 | |
4 | 合同金额:人民币 玖拾柒万伍仟圆整 。小计:¥ 975000 元。 |
5 | 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的费用支付: 1.1 乙方的物业等服务管理工作正式开始后每个月结算一次费用。 1.2 乙方完成一个月的物业等服务管理工作后,甲方按验收结果在验收合格后 30日内支付乙方上个月的结算费用。 2、按次或实际发生后应支付的费用: 2.1乙方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凭相关手续及正式税务发票向甲方结算费用。 3.乙方应落实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发放工资并缴纳企业依法应负担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甲方在支付每月物业费用时,乙方需提供工资册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缴交凭证(退休返聘人员除外)供甲方审核。未按规定发放工资及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或无法提供工资册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缴交凭证的,甲方将不子支付费用。以上情况若 3个月内还末整改到位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
6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无 |
7 | 合同期限:12个月 |
8 | 乙方在服务期间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物品、设备、工具或材料的损坏等(包含但不限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第三者事故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
合 同 条 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相关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保洁、保安、设备维护等服务内容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标准和质量保证
2.1 标准
2.1.1 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1.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3 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2.2 A、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标准的要求。
2.2 B、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技术及服务要求》。
2.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要求。
3.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情况填写):
(品目号1-1)鲤城区税务局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及要求
管理服务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为18人,其中项目经理1名、电工(兼安全管理)1名、会务楼待员1名、服务保洁员5名、保安员9名、绿化养护员1名。
部门 | 人员设置 | 人数 | 要求 |
物业部 | 项目 经理 | 1 | 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
后勤部 | 会务 接待员 | 1 | 负责税务办公大楼5楼、6楼、9楼的日常会务及接待工作。 |
环境部 | 服务 保洁员 | 2 | 负责机关大楼及附属楼卫生打扫工作。 |
3 | 负责分局大楼及附属楼卫生打扫工作。 | ||
安管部 | 保安员 | 4 | 分2班,负责机关大楼前门执勤、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指挥。 |
4 | 负责海滨江南鲤中分局大楼前门执勤、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指挥。 | ||
1 | 负责上班时间前门执勤、人员出入管理、车辆管理指挥。 | ||
工程部 | 电工(兼安全管理) | 1 | 负责机关大楼、新华路分局、新华路办税厅水电工作。 |
环境部 | 绿化养护员 | 1 | 负责绿化维护。 |
合 计 | 18 |
| |
注: ① 各类工作人员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和公众形象。 ② 所有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都应持证件上岗。 ③ 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采购人形象,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有损采购人形象的必须更换,并赔偿采购人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2.2 C、服务质量基本标准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项《技术及服务要求》。
2.2 D、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
(1)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安全无事故。
(2)做好日常保洁,卫生保洁率100%。
(3)房屋完好率100%;设备完好率100%。
(4)小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1%。
(5)实行24小时服务,甲方服务有效投诉率≤1%,投诉处理率100%。
(6)提高人员素质,管理及服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7)切实为甲方排忧解难,甲方对物业管理整体满意率≥90%。
(8)节能管理服务符合规定。
2.2 E、社会责任及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
(1)鼓励乙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奉献爱心等活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从而更好的服务本项目。
(2)鼓励乙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发挥党组织作用,提高员工的政治觉悟及综合素质,从而更好的服务本项目。
(3)乙方应切实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更好的服务本项目。
(4)甲方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乙方应遵守甲方“全国文明单位”的相关制度要求,并与甲方共同营造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2.2 F、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1)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
(2)建立现场消毒制度。现场应当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清理消毒。
(3)加强人员防护工作。检查现场人员口罩佩戴情况,做好手部清洁消毒。
(4)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基本要求和工作
3.1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作为政府办公场所,同时也是政府部门的窗口,设施设备多、形象要求好,安防要求高,因此,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位于高安全物业,客房按宾馆物业管理模式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方案将围绕高安全管理的架构来进行管理与运作。基本工作有:安全保卫防护(含突发事件处置)、防台风防灾、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停车场秩序、办公楼秩序与进出管控、会议及客房服务(值班室等布草清洗)、节能减排智能化系统管理、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管理、楼宇智能化系统管理、卫生保洁(含消毒防疫、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会议及临时性的保障(小规模会议办公家具调整搬运,专项及大型会议等活动除外)、值班室等布草清洗、消毒防疫、供电供水及水电管理、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维保(消防系统维护、电梯、空调等)。
3.2提供的人员应符合相关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专业证书给甲方备案,定期对相关岗位开展业务培训。
4.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权利瑕疵担保
5.1 乙方保证甲方享有购买的服务的合法权利。
5.2 如甲方使用服务过程构成侵权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履约保证金
无
8.物业管理验收
1.详见本合同附件:物业服务月度履约考核(按品目号考核)。
2.履约月度考核由鲤城区税务局的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9.合同修改或变更
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9.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5%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0.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的违约认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按中标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支付。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支付。
(3) 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逾期交付、或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聘请他人接替乙方的服务工作,相关费用从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或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有分包或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7)中标后,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或其他客观因素等。下同),造成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相关责任,本项目依法重新招标或终止。若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相关约定详见“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13.1”。乙方为本项目已付出的经甲方认可的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按实支付。
(8)其他违约行为。如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合同约定的处罚以外,将移交司法机关。
(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后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2 双方责任
10.2.1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并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不称职人员;
(3)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及服务品质。
10.2.2 乙方权利义务
(1)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等;
(2)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开展物业服务活动;
(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4)接受甲方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协议履行情况;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0.3 物业管理奖惩
10.3.1、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的指标:
(1)责任事故率为0;
(2)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率为99%;
(3)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率为98%;
(4)维修及时率95%,返修率小于1%;
(5)路灯完好率95%;
(6)卫生保洁率为98%;
(7)绿化存活率95%;
(8)服务有效投诉率少于5%,处理率100%;
10.3.2、物业管理奖惩
每月管理费用(3538元)作为物业管理质量违约金
(1)月考核分≥85分为合格,全额拨款;
(2)80分<考核分≤85分则扣除当月违约10%;
(3)70分<考核分≤80分扣除当月违约金20%,考核分<70分扣除当月全部违约金。
(4)物业管理质量考核成绩一年内超过三次低于70分,按严重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合同中止与终止
13.1 合同的中止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所需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或适当删减,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待调整内容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3.2 合同的终止
13.2.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3.2.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2.3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3.2.4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4.合同转让和分包
14.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4.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如:电梯、消防、空调系统维保可分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5.适用法律
15.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6.合同语言
16.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6.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二、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6.8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