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生产质检中心实验室工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75-240joc004682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任工0513-859295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牛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甲醇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一体化技改项目)生产质检中心实验室工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0675-240JOC00468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址:位于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南通江天化学南区工地(通达路东、海亚路南、海堡路北、东方大道西)生产质检中心。
1.2建设规模:拟在生产质检中心建设3套排风系统(废气处理设备(1套混合、2套有机)、玻璃钢变频风机、楼顶设备基础、系统相关的通风管道、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对于楼内原有新风系统配套变风量阀及控制系统达到与排风联动控制,新建气路系统汇集到楼内仪器室配套设备,新建实验室工艺家具。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5合同估算价:350 万元。
1.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
1.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1.7.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 1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石化类企业实验室或高校类实验室)。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工程(必须包含通风柜、PP风管、废气处理、风机、变风量阀),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2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3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6.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ulinhua@jocite.com,获取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6.投标
6.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申请函”形式回函及下列申请资料发扫描件至邮箱yulinhua@jocite.com,获取详细清单等资料,并电话进行确认(联系人:虞林华,电话:13862968010/0513-89076883)。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函及下列材料的投标人,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圆整(¥7000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
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yulinhua@jocite.com邮箱!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9.联系方式
2024.09.2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址:位于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南通江天化学南区工地(通达路东、海亚路南、海堡路北、东方大道西)生产质检中心。
1.2建设规模:拟在生产质检中心建设3套排风系统(废气处理设备(1套混合、2套有机)、玻璃钢变频风机、楼顶设备基础、系统相关的通风管道、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对于楼内原有新风系统配套变风量阀及控制系统达到与排风联动控制,新建气路系统汇集到楼内仪器室配套设备,新建实验室工艺家具。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5合同估算价:350 万元。
1.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
1.7.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1.7.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2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年 1月1日(含)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石化类企业实验室或高校类实验室)。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工程(必须包含通风柜、PP风管、废气处理、风机、变风量阀),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2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3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情形。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6.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分别为不同专业(设计和施工),承担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yulinhua@jocite.com,获取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6.投标
6.1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止(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按照本公告附件中“申请函”形式回函及下列申请资料发扫描件至邮箱yulinhua@jocite.com,获取详细清单等资料,并电话进行确认(联系人:虞林华,电话:13862968010/0513-89076883)。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函及下列材料的投标人,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栏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圆整(¥70000.00元);
账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
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yulinhua@jocite.com邮箱!
②若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的:请将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 |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2207室 |
联系人:任工 | 联系人:刘牛、虞林华 |
电话:0513-85929521 | 电话:0513-89076883 13862968010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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