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晋江市美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晋江市维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的编号为晋设招20240912012 的 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2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美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晋江市维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梅岭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梅岭中片区配套道路工程位于梅岭中片区,包含17条市政道路,路线总长6.28k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各条道路基本概况如下:(1)石鼓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顺接现状石鼓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0.519km,标准路基宽度34米,双向六车道布置,设计速度50km/h。(2)平山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纵一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0.266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3)纵一路起于现状双龙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石鼓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1.052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4)梅锦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世纪大道,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0.557km,标准路基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布置,设计速度40km/h。(5)世纪大道辅道起于拟建锦塘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横四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649km,标准路基宽度18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6)横一路,分左右幅及环形布线,起于拟建古塘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48km(其中左幅路线0.269km,右幅路线0.27km,环形部分0.21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不含中央绿化景观带),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7)横二路,分左右幅布线,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左右幅路线长均为0.128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不含中央绿化景观带),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8)横三路,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44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9)横四路,起于拟建纵一路,路线先由北向南再转向东行进,终于拟建世纪大道辅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302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0)纵二路,起于拟建石鼓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规划横五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00km,标准路基宽度16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1)古塘路,起于现状双龙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拟建梅锦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587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2)锦塘路,起于现状锦塘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世纪大道,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307km,标准路基宽度19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3)锦霞路,起于现状梅岭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拟建古塘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0.188km,标准路基宽度18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4)荟宁路,起于现状荟宁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现状慈宁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305km,标准路基宽度12米,双向二车道布置,设计速度20km/h。(15)支一路,起终点均为现状梅锦路,为半环线道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274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16)支二路,起于拟建支一路,路线由北向南行进,终于现状咸宁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133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17)支三路,起于拟建支一路,路线由西向东行进,终于现状梅岭路,为区间道路(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路线全长0.287km,标准路基宽度7米,设计速度15km/h。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945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172.59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测量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含电力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的勘察、测量及设计,其中本项目工程勘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及旧路路面检测(若有),工程测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测量、线路工程测量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3 日8时 30 分至2024年 9 月 18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文[2020]106号文)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建筑〔2022〕24 号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6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2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 根据省住建厅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结算价(含税)=设计费计费基数×设计费费率,最终设计费计费基数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审核总造价为准,设计费费率定为:1.83%。工程设计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该价格已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151725900元计,工程设计费(含税)暂定为人民币2776583元,若设计费计费基数金额变动,按变动后的金额调整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工程勘察结算价(含税)按工程设计结算价的20%计取。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该价格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勘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招标时工程勘察费(含税)暂定为人民币555361元,若工程设计收费金额变动,按变动后的金额调整勘察费。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3.暂定签约合同价=暂定工程设计费+暂定工程勘察费。即本工程勘察设计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331899元。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含税)=工程设计结算价+工程勘察结算价,以元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小数点后舍去。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含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立项等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美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晋江市维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267号2幢11、12层,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68766978 ,传真: / ;
联系人: 刘小平 。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荣街现代华城科技广场1幢10楼 ,邮编: 362000 ;
电话: 18965503688 ,传真: / ;
联系人: 郑琳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晋江福埔支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35001656238052502213-0003。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 幢、2 幢连接体101、107 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办公室(佰翔酒店对面);
电话:0595—8568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