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130
预算金额360.39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启忠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胜辉133537679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130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信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603,935.50元
最高限价:3603935.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财公开招标-2023-130-1 信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3603935.5 3603935.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3〕17号)文件要求,对信阳市境内淮河干流、浉河、谭家河、五道河、小浉河、飞沙河、席家河、董家河、东双河、杜河、潢河、白露河、竹竿河、史河、灌河、史灌河、明河、寨河、闾河、洪河、春河、洋河、小潢河、清水河、泉河、倒水河、南湾水库、出山店水库、鲇鱼山水库、香山湖水库、泼河水库、石山口水库、红石咀水库、五岳水库、顾岗水库(北湖)、邬桥水库、小龙山水库等及其支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及系统信息化管理等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个月。
5.3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定,根据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及现场调研排查情况完成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同时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跟踪技术服务工作等。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四、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66991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
联系人:胡启忠
联系方式:1352390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信阳金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北京路正通桂花苑14号楼(正通广场)4楼
联系人:胡胜辉
联系方式:13353767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胜辉
联系方式:1335376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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