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阜新市]阜新市儿童友好街区改造项目(一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418-28225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颖024-225123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阜新市儿童友好街区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市备案。以阜发改审批〔2023】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儿童友好街区改造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城区东苑街区、西颐园街区、海州街街区、市北街区和利民街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项目对阜新市城区东苑街区、西颐园街区、海州街街区、市北街区和利民街区进行适儿化改造,总改造面积139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小品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儿童游乐设施、儿童运动设施、儿童休憩设施、儿童友好LOGO、儿童友好标示标牌、儿童友好宣传栏、卫生间、母婴室等儿童友好服务设施;铺装儿童活动场地及园路;建设卫生间、母婴室的给排水及电气配套附属设施;改造街区内部分雨水及照明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22980001001
阜新市儿童友好街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对阜新市城区东苑街区、西颐园街区、海州街街区、市北街区和利民街区进行适儿化改造,总改造面积139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小品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附属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儿童游乐设施、儿童运动设施、儿童休憩设施、儿童友好LOGO、儿童友好标示标牌、儿童友好宣传栏、卫生间、母婴室等儿童友好服务设施;铺装儿童活动场地及园路;建设卫生间、母婴室的给排水及电气配套附属设施;改造街区内部分雨水及照明设施等。
197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6.0

    4.工期要求:2024年09月15日 开工至 2025年03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6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3.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二次刷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先生
姓名:
王先生
单位: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单位: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418-2822502
电话:
024-22512301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李颖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25123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zn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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