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涉案车辆转让
金额
1.8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1zc00202
预算金额1.8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X2021ZC00202
项目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涉案车辆转让
标的名称: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批涉案车辆转让(转让底价:1.85000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1-10-22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11-08
项目简介: 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一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智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智信资评字[2021]第122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拍卖成交后,车辆的交付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签署承诺书,保证按国家报废车相关流程处置。 5.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对涉案机动车出具一车一报废证明。并在合法指定场所对车辆毁形、拆解(发动机拆解破碎、车架切割),配合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杜绝报废车再次流入社会。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需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工作,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在10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负责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功后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10_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嘉联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07032299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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