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询价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6/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1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君山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询价文件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询价文件

一、 建 设 单 位 :广州市白云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

二、 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辖区范围内。

2、 项目投资总额:321万元。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询价内容: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价。

三、 对投标单位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承接招标内容所需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格。

3、 不接受被违规通报期间的投标单位报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四、 工作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详见附件: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1) 需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2) 建设管理单位交付竣工图、施工合同、投标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稿。

(3) 负责与施工单位对数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要求修改后,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供一式五份工程结算报告。

(4) 工程结算报告需符合区财政评审中心备案要求。

五、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要求:具有承接招标内容所需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格。

六、 通过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询价信息,本次询价邀请3家具有上述要求的单位参加。

(本条的以下内容发出时不提供给投标单位)

经过市场调查和征询,邀请如下3家单位:

七、 投标单位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投标文件为一正一副)

1. 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全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副本均加盖骑缝章);

2. 投标函(详见附件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评标会,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接收投标文件;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原件;

4. 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袋的封口处贴密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5. 提供近三年(即从2013年5月至今)内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少于2项,并提供原件备查(详见附件2);

6. 以往一年内未在同类或类似项目中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注:以上所需提交资料为符合性审查要求(详见附件3),全部符合则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若为无效投标文件则作为废标处理。

八、 评审小组的组成和评审办法

1. 评标委员共5名,均由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初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在开标前组成,评标委员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广州市白云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派监督人员,对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 评审办法

对有效的下浮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下浮率最高为中选单位。如各单位下浮率相同,则通过评标现场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以《投标函》(详见附件1)为准。其中有效投标文件不能少于三家,若少于三家则为询价失败。招标人分析询价失败原因,修正询价方案,重新组织询价。

九、 投标报价: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规定,及投标单位对市场价格和自身实力情况,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询价。本报价应已含投标人对本工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及利润等)和风险。投标下浮率需大于3%,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十、 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及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各独立工程签订合同(详见附件7)。

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经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发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证明无行贿记录(详见附件5),否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为中标单位,如此类推。

十一、 付款方式:

1. 通过区财政评审中心备案要求后,办理结算,建设单位按结算价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十二、 投标方应于2016年52615:30时前将投标书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202会议室。在回询价函的同时评审,当天确定出中选单位。

联系人:谭君山 电话:36596325 传真:36680688

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附件1

投 标 函

致: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我方已收到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的询价文件和有关资料,并对该项目进行深入了解,确信对询价文件和有关资料及我方须承担的风险已有充分的了解。现根据询价文件和有关资料的要求,并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经综合研究决定,我方愿按下浮率 %承担询价文件中规定投标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方接纳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完成的全部工作,并保证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3、我方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限期内,我方遵守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

4、我方同意,在双方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询价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你我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5、我方理解你方关于本次招标活动的时间安排,在此申明无异议、不质疑、不投诉、也不作为未能中标的申述理由。

投标单位:(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近三年已完业绩表

序号

页码

合同签订时间

工 程 名 称

金 额(元)

备 注

1

2

3

4

……

合 计(元)

注:按顺序填写并排列。


附件3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限价:

单位名称

审查内容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格资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投标书和投标函是否按要求进行盖章

投标下浮率是否大于3%(不含3%)

是否有附不少于2项从2013年5月至今的业绩

是否有附以往一年内未在同类或类似项目中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

结 论

注1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审查内容为有效的打“○”,而无效的打“×”

评委: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书

致: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与 项目投标工作,郑重声明在以往一年内未在同类或类似项目中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

承诺企业(盖章)

日 期:

附件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

查询审核

结果告知

复 议

查询执行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单位法人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处理及情况反馈

处置、反馈

查询人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复议申请

接受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交查询结果告知函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广州市参加XXXXX询价投标工作,根据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方)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近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6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等6个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计划总投资(万元)

建安费(万元)

结算造价咨询限价(元)

1

中央海航酒店地块搭建棚架工程

约1700平方米搭建棚架

53

45.05

3408.48

2

抗英大街2号3栋首层立面周边整治工程

约1500平方米立面整治及拆除

58

49.3

3730.04

3

满天星花档内侧周边改造工程

约2000平方米外立面整治及拆除。

62

52.7

3987.28

4

喜德百货店内侧周边改造工程

约2000平方米外立面整治及拆除。

52

44.2

3344.17

5

抗英大街14号首层改造工程

约2000平方米外立面整治及拆除。

45

38.25

2894.00

6

白云市场电气改造工程

电线、电缆和灯具等更换

51

43.35

3279.86

合计

321

272.85

20643.83

注:结算造价咨询费用限价计算公式为:(建安费*0.0028+建安费*0.1(暂按核减率为10%)*0.05)*(1-3%(暂按下浮率3%))*10000。最终以实际送审价和投标下浮率计取,办理结算造价服务费用的结算价。


附件7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 综合整治项目XXX工程 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广州市白云区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

通信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2号

建设单位合同编号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广州市政民路17号三楼

建设管理单位合同编号

造价咨询单位

通信地址:

咨询证书等级 甲级

造价咨询单位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造价咨询单位:XXX(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根据2016年 月 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编号:},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XXX工程通过询价招标方式,确定丙方为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本服务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合同中受建设单位委托履行相应职责和权利,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的委托关系按委托建设管理合同。

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施工合同,勘验工程竣工现场情况,结合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等,负责审核工程结算,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并备案。

a)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XXX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

工程规模: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XXXXX工程立项总投资为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b) 结算造价咨询的范围和内容

结算咨询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 核对结算送审价,经监理单位初审的送审结算金额,不得超立项金额,不超合同价的110%。终审结算价不超50万元。

(6) 根据财政部门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的资料要求,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发出补充资料通知,并督促补齐资料。

(7) 熟悉竣工图后,勘验现场并记录,核对竣工图工程量与现场实物量是否一致。

(8) 核对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包括施工图与竣工图的比对,内容不一致的应提出补充设计变更或其他资料。

(9) 详细审核工程结算,结算资料完整的,应在5日历天内出具结算初稿,5日历天完成对数和出具结算评审报告。

(10) 应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刻录光盘一个,工程结算资料可形成电子文件的,均应刻录。

(11) 根据白云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完成结算备案。

(12) 其他应完成的结算工作。

c) 甲、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配合完成结算造价咨询工作

(1) 应丙方书面要求,乙方负责提供下列的文件资料:

a、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施工图纸或招标图纸;

b、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工程设计计算书;

c、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工程拟用材料相关资料;

d、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e、隐蔽验收和检验检测资料;

f、其它与工程预算编制有关资料。

(2) 应丙方书面要求及时回复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3) 工程结算审核文件未经各合同方体方一致同意,不得公开。

2、 甲方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支付经三方书面确认的造价咨询服务费。

3、 当甲方或乙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未按本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甲、乙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合同终止,丙方应承担甲方或乙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d)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评审,出具结算评审报告一式五份。

2、 丙方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经复审结算评审报告,其结算价经复核相差不得超过5%,超过5%的,扣除本工程全部结算咨询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工程结算审核文件未经各合同方体方一致同意,不得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本合同范围之外。否则,需赔偿甲方、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相应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4、 与施工单位进行对数,依法依规开展结算评审工作。

5、 根据白云区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审核备案的竣工结算资料,达到备案规定的要求。完成结算备案手续,财政局负责审核备案结果并批复《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

6、 未经甲、乙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7、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丙方的工程造价人员应持证上岗,根据业务性质的需要,可派出项目负责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师。从事造价咨询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关资质。

8、 丙方完成约定的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后,须归还甲、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

9、 丙方不得与其它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损害甲、乙方利益。

10、 丙方保证造价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真实性,不得故意少算、高估冒算。

11、 丙方应当履行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甲、乙方进行赔偿。

12、 丙方对甲、乙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13、 其他依法应当由丙方履行的义务。

e) 造价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造价咨询服务费计价依据为《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计价收费额暂定为¥ 万元。本服务项目暂定合同价为¥ 元。中标下浮率为XXX%。

2、 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价=(计价收费额*相应计费标准+钢筋及预埋件按竣工图计算量*计费标准+结算核减额*5%)*(1-中标下浮率)。

3、 按上述方式计算,造价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结算价不足1940元的,则按1940元计算。

4、 甲方收到白云区财政局批复的《财政投资评审处理意见通知书》。,办理服务费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本工程的结算咨询费。

5、丙方指定如下银行账户作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收款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丙方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丙方承担相应后果。

6、办理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支付,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7、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仅表示甲方或乙方完成自身支付审批手续的时间,后续支付时间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执行。咨询费用因办理付款手续未及时支付,不视为违约。咨询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履行本合同义务。

8、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聘请专家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f) 三方责任

1、 乙方责任: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内容和乙方与甲方所签订的建设管理合同相关约定。

2、 丙方责任:按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内容。

3、 甲方责任:按照本合同要求审批并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g) 违约的责任

1、 甲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点履行义务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点履行义务的,每发生一次违约情形,咨询单位按照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咨询费中直接扣除。发生上述违约情形超过五次(含第五次)以上,甲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两日内退回全部结算资料。

3、 因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每逾期一天,甲、乙方按应付咨询费的2%扣除咨询服务费,不足扣除部分丙方补足。

h)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或在本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i) 其它条款

1、 未尽事宜,三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自三方签署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结清服务费之日终止。

3、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三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4、 三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合同附件:1、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

2、廉政合同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代表: 

住 所: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

投入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的职位

造价资格证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合同附件2

廉政合同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

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就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XXX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签订《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社会管理综合整治项目XXX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推进廉政建设、廉政服务,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中的违法、经济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及保障主合同依法履行,三方自愿签订本廉政合同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均同意建立健全的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 除应遵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外,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参加对方及有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正常履行主合同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二)不得接受对方及有关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得接受对方及有关单位提供的各种礼品、礼券、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现金等;

(四)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对方及有关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五)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劳务等活动,不得以配偶、子女名义从事上述活动;不得与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有关单位发生经济往来;

(六)不得利用职权插手本项目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有关单位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

(七)不得利用因参与本项目而知悉或者掌握的未被公开的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不得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变相实施本条第1-7款的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三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关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如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要求造价咨询单位向其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禁止提供的物品、金钱等时,或要求造价咨询单位配合其从事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禁止从事的事务时,造价咨询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反映。

第五条 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称的“有关单位”,是指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基于本项目的需要而与其发生交易关系或拟发生交易关系的企业、组织及机关部门等单位(如材料供应商、建筑承包商等)。

第六条 如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约定的,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且造价咨询单位须向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赔偿人民币 万元(约相当于合同金额的5%),另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有权要求造价咨询单位赔偿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的所有损失,并按各自的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本合同的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造价咨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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